CCTV.com消息(第一時間1月10日播出):新出臺的《勞動合同法》已經實施一個多星期了,海南一家服裝店的員工卻沒有得到實惠,工資被扣,還沒得休息,這是怎麼回事?
楊錦雲是海口一家服裝店的營業員,去年12月7號,她應聘到了這家服裝店。原本以為找到了一個穩定的工作,但沒想到,老闆管理員工的那套辦法讓她和同事們難以接受。
楊錦雲:十號正式開始上班,剛開始説衛生沒搞乾淨,罰我們的錢。
楊錦雲同事 張丹:説衣服上有線頭,地上有個什麼東西看不順眼,脾氣火一上來,就隨意剋扣我們的工資。
説到這兒,楊錦雲拿出了上個月的工資表。上班一個月沒有休息過一天,基本工資加提成、獎金、加班費總計953元。但扣除了老闆的罰款之外,只剩424.5元,遠遠低於海口每月630元的最低工資標準。 楊錦雲説,店裏還有明文規定,試用期前三天沒有任何酬勞。做不滿三個月的,只發放一半工作日的工資。而且老闆也沒有和他們簽訂勞動合同。隨後記者來到了這家服裝店。對於受到員工質疑的獎懲制度和休假制度,老闆是這樣解釋的。
服裝店老闆:我這個考勤方面遲到或早退,一次罰10元,曠工一次罰20元,如果我説前期很忙沒有假期,但是現在每個員工都有假期。
海南編後:現在可不是老闆説啥算啥,已經有法可依,小楊趕緊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吧。
責編: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