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手機漫遊費降價聽證會的消費者代表候選名單,已由中消協上報給國家發改委和信息産業部。據了解,此次聽證會的5名消費者代表由北京、上海、湖北、四川、遼寧各推薦1名。
儘管社會各界、學者以及普通民眾,都希望手機漫遊費問題不是再舉辦聽證會,而應該直接取消,但是,至少從目前來講,這種願望不可能實現。
手機漫遊費之所以會隨消費者慢慢變老,難以在公眾的視野中儘早消失,唯一的原因就是既得利益者竭力保護這塊蛋糕。從現行電信運行體制來講,全國各省獨立結算,漫遊費對支撐業績功不可沒。業內人士稱,他們“抱團”維護自己的利益,理由是各省無法獨立決策,寧可增加區域間資費結算成本,也不願放下嘴裏這塊肥肉。
一項統計顯示,如果完全取消漫遊費,預計中國移動每年會因此減少幾百億元的營業收入。中國聯通副總裁李剛曾透露,2005年中國移動年漫遊費收入大約490億元人民幣。近兩年,中國移動年收入增長率均在20%以上,可以想象,取消漫遊費將使中國移動每年減收數百億元。
既然現在一時取消不了,筆者覺得,何不像向三大石油巨頭徵收“暴利稅”(特別收益金)那樣,也向電信部門的手機漫遊費徵收“暴利稅”呢?記得2006年3月,國家向石油行業徵收“暴利稅”的公共政策,剛一面世,就受到了社會各界的普遍好評,這項政策經過一年多運行,也充分證明是特別有效的。
“暴利稅”,是針對行業取得的不合理的過高利潤徵稅。通過測算各種資源的成本、各種費用以及利潤空間,保證留給企業足夠的收入用於可持續發展的開支後,計算出暴利,主要是為了調控壟斷行業的高利潤。
筆者以為,手機漫遊費具備暴利稅徵收的條件。原因是,早在去年,作為通信領域專家,北京郵電大學教授闞凱力早就向公眾曝出了手機漫遊費的“驚天秘密”:所謂漫遊費,只是由網絡傳送幾個由計算機自動生成、比普通電子郵件還簡單的信息,“一部手機一年的漫遊成本,也就是1分錢”。而現行移動電話國內漫遊通話費上限標準是:移動電話預付費業務上限標準為0.80元/分鐘,其他上限標準為0.60元/分鐘。與闞教授的調查結論作比較,現行的漫遊資費標準,可謂天文數字般的壟斷暴利。既然近乎沒有任何成本,稅務部門向其徵收“暴利稅”,也就符合法理。
如果對電信部門的手機漫遊費收入按照一定稅率徵收暴利稅,一方面能適度控制其不合理的利潤,另一方面,這部分徵收的稅款還可以用於資助弱勢群體和公共建設。譬如,在一些邊遠落後地區,可以無償建設一部分通訊設施,讓那裏的人早日享受到現代通訊的便利。
當然,要從根本上使得總體經濟利益、社會效益和公眾利益趨於一致,必須打破壟斷。一方面政府要從體制入手,打破壟斷,使電信運營商之間形成真正意義上的公平競爭態勢;與此同時,政府要從行政和法律上來管制電信壟斷行業,讓不合理的電信資費儘早退出歷史舞臺。(吳睿鶇)
責編:金文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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