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央行發佈公告,決定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推出遠期利率協議業務。這是繼2005年6月的債券遠期交易和2006年2月的人民幣利率互換交易試點之後,央行為發展衍生産品市場、完善市場避險功能、促進市場穩定發展而推出的又一重要舉措。
發展迅猛但差距較大
我國金融衍生産品市場近來發展迅猛,利率衍生産品和匯率衍生産品均呈現大幅增長。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人民幣債券遠期成交544筆,成交金額達1006.1億元,比2006年全年分別上升36.7%和51.4%。人民幣利率互換成交912筆,名義本金額1032.7億元,分別是2006年全年的8.9倍和2.9倍。銀行間遠期外匯交易合約名義本金額折合為107億美元,日均成交0.9億美元,是2006年日均交易量的1.6倍。人民幣與外匯掉期合約名義本金1334億美元,日均成交量約為11.4億美元,為2006年日均交易量的3.8倍。
但是儘管如此,我國金融衍生産品市場發展與發達國家相比仍存在著較大差距。主要表現為金融衍生産品品種不豐富。目前,我國金融衍生産品僅僅包括最簡單的債券遠期、人民幣利率互換交易、銀行間外匯遠期、人民幣外匯掉期等業務,缺乏遠期利率協議、利率期權、外匯期權、信用違約互換等場外衍生産品以及期貨、期權等場內衍生産品。同時,金融衍生産品投資者範圍也不廣泛,目前推出的債券遠期交易和人民幣利率互換交易試點都是面向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者,其他投資者還無法參與交易,避險需求因而難以得到滿足。此外,尚無統一的主協議文本來明確違約認定、違約處理辦法及信用擔保等事項,以降低信用風險,節省交易成本。當然,市場基礎條件不夠完善,人民幣債券收益率曲線遠未完善;我國衍生産品交易規模相對較小,流動性嚴重不足;大多數國內銀行缺乏産品設計能力和定價能力,不得不依賴外購的交易系統,在市場上處於不利地位。凡此種種,都制約著我國金融衍生産品市場的進一步發展。
營造良好基礎環境
解決以上問題,從根本上來説,需要加強金融衍生産品市場基礎設施建設。包括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制度建設,儘快明確衍生産品標準協議,不斷豐富衍生産品市場交易品種,提升我國銀行業産品設計與定價能力,為金融衍生産品市場發展營造良好的市場基礎環境。
而央行遠期利率協議業務適時推出的重要意義還在於:一是有利於增強投資者管理利率風險的能力。隨著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入,利率市場化的程度也在逐步加深,投資者開始面對更多的利率波動風險。遠期利率協議可以讓投資者鎖定未來某一時刻的利率水平,從而有效地管理短期利率風險。二是有利於促進市場穩定,提高市場效率。遠期利率協議通過鎖定未來的利率水平,實現了風險的轉移和分散,能夠深化市場功能,提高市場穩定性,同時可以在客觀上降低投資者的交易成本,提高市場效率。三是有利於促進市場的價格發現,為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操作提供參考。遠期利率協議所達成的利率水平集中體現了來自套期保值、套利、投機等各方面的需求,是各種市場信息和對未來預期的綜合反映,有助於促進市場的價格發現,其價格水平的變動可以為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操作提供重要的參考。四是有利於整個金融衍生品市場的協調發展。我國金融衍生産品市場發展時間不長,目前只有債券遠期、利率互換兩個品種。遠期利率協議的推出,不僅可以進一步豐富金融衍生産品種類,使投資者更靈活地選擇適合自身需要的風險管理工具,還可以為現有的利率衍生産品提供有效的對衝手段,從而促進整個金融衍生品市場的協調發展。
監管機制不斷創新
在金融衍生産品市場快速發展和激烈競爭中,中外資銀行之間的差距依然明顯。上海銀監局公佈的最新統計顯示,截至2006年上半年,上海外資銀行衍生交易合約的名義價值總額是中資銀行的1.44倍。
面對金融衍生産品市場份額上中外資銀行之間的明顯差距,專家指出,這主要是由於中資銀行衍生交易的品牌效應沒有建立,對衍生産品的報價能力不足。對於國內金融衍生品市場的發展,銀監會有關負責人強調,市場必須要規範運行才能穩步發展。隨著利率市場化和匯率市場化的加速推進,金融衍生産品市場尤其是銀行間衍生品市場必將快速發展。過去一系列的經驗教訓告訴我們,金融衍生産品是規避風險、管理風險的重要工具,但是它自身也是包含有風險的。所以不加以嚴格的規範和監管,其發展不可能是穩健的。
有業內人士指出,以往國際衍生産品市場上出現的重大風險事件中,銀行或重要客戶出現重大風險,最終將轉化成銀行所承擔的風險。因此,加強銀行業衍生産品風險監管,提高銀行業對衍生産品的風險識別與風險防範能力至關重要。鋻於此,銀監會於今年5月發文建立了銀行業衍生産品業界聯絡機制,成為防範金融衍生品風險傳導和擴散的專門機制。9月3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的成立也為金融機構防範和化解衍生品創新風險提供了交流平臺。
好在無論是央行還是監管機構,抑或是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大家都非常重視金融衍生産品市場及其業務發展,有消息説,央行將根據金融衍生産品市場的整體發展規劃,不僅將繼續推出新品種,還會儘快推出衍生産品主協議,進一步加強金融衍生産品市場制度建設。
發展我國金融衍生産品市場,顯然還有很多方面的基礎工作要做,但市場主管部門在“開荒”的同時,還在為我們“架橋、修路、供水、供電”,帶我們走進衍生産品市場發展的春天。(記者 李倩)
責編:韓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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