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殿霞離婚前與女兒還有鄭少秋的合影。
肥姐回憶起4歲時的欣宜哭著説怕繼父對她不好,由此下定決心永不再婚。
欣宜小時已經很胖,為了讓女兒減肥,肥姐還陪她一起嘗試各種方法。
信息時報2月20日訊 1987年,小欣宜的出世給肥姐帶來了歡樂和幸福。但欣宜1歲時,沈殿霞和鄭少秋離婚,為了照顧女兒,肥姐選擇了不再結婚。她一直是個稱職的母親,她與欣宜在慶祝2007年聖誕節時,新年願望就是:“希望身體健康……每個人都喜歡我女兒。”
疼女兒 一生未再嫁
肥姐其實先後3次懷孕,第一次因鄭少秋正是當紅小生不能結婚,惟有選擇墮胎,第二次是不幸小産,直到1986年才懷上欣宜。懷孕期間,肥姐可謂受盡折磨,每天需驗血7次,導致10隻手指全是針孔,但她覺得辛苦都值得,認為女兒是上天賜予她最好的禮物。當得知鄭少秋有了外遇後,沈殿霞曾委曲求全地表示,為了女兒希望重新開始,但是最終她還是選擇了一個人帶著女兒生活。
去年,肥姐做客《可凡傾聽》的時候動情地表示,“為了女兒,我從來沒有想過再婚,因為女兒大概4歲時,曾問過我會不會給她找繼父,她説要是繼父不喜歡她就慘了。我看她哭得那麼傷心,我就説‘媽媽不結婚,媽媽一直陪你,你放心’。”肥姐多年來一直遵守諾言——“這是我最低限度能做到的。我對她最大的期待就是聽話,爭氣。”肥姐最後一次公開接受採訪——錄製《魯豫有約》時也表示:“名利已不重要,最要緊的是和女兒相處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