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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人:高明遠
用指甲或是小發卡摳出鞋跟上的這個小機關,幾秒鐘就能換一個鞋跟,再巧手的鞋匠恐怕也不能在如此短的時間換好個鞋跟。一雙鞋配有幾個高矮顏色不同的鞋跟,既便於搭配衣服,也適合不同場合的需求,要是長時間走路就可換個矮些粗些的跟,腳就不會那麼累。也可以很快給鞋換上細高跟。發明初衷是因為妻子愛穿高跟鞋,一次上街把鞋跟歪斷了,陪著修鞋花了好幾個小時,等待時問鞋匠不能直接 換個跟嗎?回答是還沒有可供換跟的鞋,萌發了發明的念頭。
責編:走近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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