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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愛玲竟成"玩味對象"!

CCTV.com  2007年10月02日 11:35  來源:  
     
    [內容速覽]《張愛玲哀與傷──張愛玲評傳》首次披露了張愛玲的各種遺物,從假發、名牌化粧品到各種時裝、鞋子以及珍貴的手稿,應有盡有。

    來源:光明網

    隱私權是人的法定基本權力之一,即使身為平頭百姓,倘若此權力被侵犯,亦可訴諸公堂,然而,若是已故名人呢?是否可以因斯人已去,其所有隱私就理所當然地成為了我們研究的“熱門歷史題材”,乃至是“玩味對象”?

    中國台灣東海大學副教授、張愛玲研究專家周芬伶最近在內地推出了新書《張愛玲哀與傷──張愛玲評傳》,該書用圖文並茂的形式首次披露了張愛玲的各種遺物,從假發、名牌化粧品到各種時裝、鞋子以及珍貴的手稿,應有盡有。令人吃驚的是,那麼愛美那麼時髦的張愛玲,晚年竟剃了個光頭。

    關於“張愛玲光頭”,周教授的研究可謂苦心孤詣、用功頗深:

    晚年的張愛玲得了皮膚病,不得已之下,她把頭髮剃光了。“她那麼愛漂亮,肯定不願意頂著光頭見人,所以就買了很多假發來戴”。

    1994年張愛玲獲得中國台灣《聯合報》頒給她的終身成就獎,她給報社發來了生前最後一張照片,照片上她身著一件綠底白花的毛衣。“其實這張照片上,張愛玲頭上戴的,就是一頂假發,那個時候她應該已經是光頭了”。

    “人生是一襲華美的袍,上面卻爬滿了虱子。”這是張愛玲的經典名句,但是周芬伶卻告訴記者,通過她的研究發現,晚年的張愛玲患上了一種“恐虱症”的心理疾病,每當她情緒焦慮的時候就總感覺房間裏有虱子,再加上她有皮膚病,讓她生理、心理上都飽受折磨。(9月28日,華西都市報)

    身後隱私遭遇學者研究式曝光,張愛玲不是第一人,但就“慘重級別”上論,抖落出這麼一個“皮膚病光頭説”,不可不謂“伊人死不瞑目”吧?

    若就性質而論,這類事情或許為我們屢見不鮮了,光明正大地拿名人的隱私説事,哪怕是莫須有的隱私,似乎是時下通行的規則,一則,可以“填補學術研究的空白”,賺取學術聲望,二則,可以滿足時人“窺私癖”,為其找到合法的渠道,且因所窺者曾為名人而快感十足,“隱私販子”自然就可獲取聲名的同時,也財源滾滾。

    於是乎,以近現代為“主戰場”,以“風花雪月”為指向標,某某名人的風流事,某某名人的風月史,某某名人與某某名人百般的感情糾葛,甚至是遙不可及的歷代帝王的宮闈床榻,都一一惟妙惟肖地呈現,從傳統的文字傳媒,到時下光影技術的影視傳媒,極盡渲染之能事,大有汪精衛“寧可枉殺千人,決不使一人漏網”的氣魄。

    這樣做真的有必要嗎?真的是出於“研究需要”嗎?俄著名傳記家古留加為大哲康德作傳記時説過,“一個作家或哲學家,他們的傳記生前已自我寫就,即他們的作品,除了這些再無傳記可言。”

    如此,為什麼我們的“學術研究”在作家唯一合法傳記材料的“作品”方面毫無建樹可言,觀點陳陳相因,抄襲剽竊成風,反而在抖摟故人的隱私極盡能事呢?與其説,這算“學術研究新發現”,不如説,這“學術研究新發現”使我們發現了自己多麼的可笑,乃至是卑劣的。

    已故名人的隱私誰來保護?筆者以為,在法律不及的地方,道德律就該行使自己的職能,專家學者不妨多點道德自律,做個名副其實的正派學者,而非“隱私販子”,讀者觀眾也不妨以“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自勉,少點“窺私慾望”,以防成為後人理所當然的“窺私對象”,除了這“人為自身立法的自律”,還能怎樣呢?(司振龍)

責編: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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