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缺氧嚴重影響著人們的身體健康,而長期在這樣的環境中工作,極易患各種疾病。在自治區政協九屆二次會議上,楊光洪、次仁達、張萬生、普旺4名委員提交了《關於制定西藏幹部職工享受特殊退休政策》的提案。
4名委員聯合建議:應繼續安排部分機關工作人員退休、提前退休或離崗休養。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機關工作人員必須退休;機關工作人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或男工作年限滿30年、女工作年限滿25年,符合其中一個條件,本人提出要求,經任免機關批准,是否可以讓其提前退休;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且工作年限滿10年,因病或因工致殘,經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喪失工作能力的機關工作人員,本人申請,是否可批准退休。
提案還建議,提前退休人員,按在職推算到正常退休年齡(男計算到60周歲、女計算到55周歲),是否應把應晉陞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和工齡工資檔次一併計入基數,增發退休費;提前離崗人員在待退期間,應享受國家規定的在職人員的工資待遇,待至退休年齡後辦理正式手續;對在藏企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制定相應政策,保證他們享受到同樣的優惠;在藏工作已退休幹部職工應相應增加工資待遇;西藏退休人員應享受在職工作人員一樣的探親、休假、療養待遇。(記者 葉華兵 李彥山)
責編:雍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