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2月25日電(記者 王飛、陳菲)為了更好地維護投保人的知情權,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第三次審議的保險法修訂草案增加了規定,要求保險人提供投保單時應當附上合同的格式條款。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孫安民25日向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報告保險法修訂草案的審議結果時表示,在審議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時,有些常委會委員提出,為了使投保人在投保前能夠全面了解保險合同格式條款的內容,以決定是否投保,應要求保險人在向投保人提供投保單的同時,附上合同的格式條款。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經同財政經濟委員會和國務院法制辦、保監會研究,建議草案增加規定:訂立保險合同,採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的,保險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單應當附格式條款,保險人應當向投保人説明合同的內容。
責編:田華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