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6月22日電(記者衛敏麗、王飛)22日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海島保護法草案明確規定,我國將建立海島生態保護巡查制度。
為保證海島保護法有效實施,草案強化了對監督檢查和法律責任內容的規範。根據海島保護工作的需要,草案明確,沿海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海島保護、開發、建設與管理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有關法律的行為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查處,同時明確國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建立海島生態保護巡查制度,制止破壞無居民海島自然資源和生態系統行為,並負責對無居民海島保護和利用活動的監督檢查。
草案還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加強對海島保護與利用活動的檢查,以及查處違法行為作出了明確的要求。並明確了隊伍建設、職責權限、檢查規則等內容。
此外,為保障法律的強制性作用,草案還對違反本法的各種行為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等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
責編:盧佳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