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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擬修訂保守國家秘密法 嚴防通過互聯網泄密

 

CCTV.com  2009年06月26日 20:58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綜合  

  新華網快訊:開始審議的保守國家秘密法修訂草案增加了針對涉密信息系統的保密措施,加強了對涉密機關、單位和人員的保密管理,完善了國家秘密的確定、變更和解除制度。

  中新網:保守國家秘密法修訂草案二十二日首度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國家保密局局長夏勇表示,國家秘密存在的形態和運行方式發生了變化,國家秘密載體由紙介質為主發展到聲、光、電、磁等多種形式,亟待對現代通信和計算機網絡條件下存儲、處理和傳輸國家秘密的制度補充完善。

  為此,修訂草案規定:不得將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接入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不得在未採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涉密信息系統與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之間進行信息交換;不得使用非涉密計算機、非涉密存儲設備存儲和處理國家秘密信息;不得擅自卸載涉密信息系統的安全技術程序;不得將未經安全技術處理退出使用的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贈送、出售、丟棄;不得在未採取保密措施的有線和無線通信、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中傳遞國家秘密。

  夏勇表示,定密制度是保密工作的前提和基礎。修訂草案從三個方面對定密制度做了完善:建立定密責任人制度;限定國家秘密的知悉範圍;完善解密審查制度。

  夏勇説,根據現行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追究洩露國家秘密行為的法律責任的前提是造成了洩露國家秘密的後果,而對於違法保密規定,尚未造成泄密後果的行為,缺乏相應的法律責任,造成實踐中大量的嚴重威脅國家秘密安全的行為不受追究。為此,修訂草案規定:有違反本法規定的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對不適用處分的人員,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和罰款。 (周兆軍 張蔚然)

 

責編:盧佳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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