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至1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索麗生帶領全國人大農委立法調研組一行8人,在省人大常委會委員、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宋繼峰等陪同下蒞棗調研。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劉玉祥,市委副書記、市長陳偉先後看望了立法調研組成員。市人大常委會第一副主任李峰,副市長陳兆同,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劉儒良陪同調研。
副市長陳兆同向調研組作了工作彙報。他説,2005年以來,我市所轄的六個區(市)先後被農業部列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試點單位。我市各級高度重視,把試點工作作為新時期維護農民利益、構建農村和諧社會的一件大事來抓,按照“設計方案———組織實施———完善提高”的總體思路,本著依法、規範、實用、高效、創新的原則,試點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效。工作中,我市加強了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試點工作的機構和體系建設,對土地承包仲裁員、調解員進行了教育培訓,仲裁試點工作組織保障和工作基礎紮實可靠。通過統一仲裁庭建設和佈局、統一仲裁庭的配置、統一製作標誌服、統一配備仲裁工作車輛等措施,夯實硬體建設,營造了仲裁工作莊重、嚴肅的氛圍。制定規範性文件,制定工作制度,注重規範化運作,仲裁試點工作依法有序。搞好調解仲裁,樹立了公正嚴明的良好形象。圍繞規範和服務,搞好土地突出問題治理和流轉運行機制創新;圍繞加大執法執罰力度,搞好保障機制創新;圍繞化解矛盾,搞好協調聯動機制創新,完善了仲裁試點工作的配套措施。試點工作的開展,不僅為依法維護農民土地權益開闢了新的途徑,而且對農村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調研組肯定了我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試點工作取得的成績。他們説,制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法》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促進經濟社會的發展,為基層解決土地承包經營糾紛提供法律依據,開闢新的途徑,同時對保護農村土地資源,依法維護農村集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將發揮重要的作用,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法》立法調研座談會後,調研組一行觀摩了薛城區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庭庭審現場。
責編:張君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