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奴為了生活,既種有內差地要為領主支應內差,同時又種有外差地要給噶廈支應外差,致使負擔極其沉重。從屬於十四世達賴的攝政達扎的達隆絳莊園可見一斑,該莊園共有土地1445克,全勞動力和半勞動力計81個,全年共支內差11826天,外差9440天,內外差共計21266天,折合勞動量為67.3人全年服勞役,就是説83%的農奴全年無償地為農奴主支差服役。另據統計,札囊宗貴族朗色林莊園和拉孜宗貴族杜素莊園的農奴,支應內外差被剝削率分別達到73.6%和74%。驚人的剝削,沉重的烏拉差役,使農奴的生存受到嚴重威脅。
三大領主用烏拉差役吸幹了農奴的血還不夠,還要放高利貸來敲骨吸髓。首惡便是上層僧尼和寺廟,人稱“西藏大小寺廟沒有不放債的”。寺廟是最大的債主,約佔放債總額的4/5。以哲蚌寺、色拉寺、甘丹寺為例,據1959年的調查,三大寺廟的糧食高利貸高達45451644斤,年收利息798728斤糧食;放的錢債達57105895兩藏銀,年收利息1402380兩藏銀,高利貸的利息佔三大寺收入的25%-30%(《中國藏學》1991年第四期,第15頁)。
西藏的三大領主同時也是西藏的三大債主,農奴的普遍欠債是與三大領主普遍放債同時並存的。噶廈設有好幾個放債機構,如“朱頗列空”、“拉恰列空”、“則恰列空”、“特不加列空”等。歷代達賴喇嘛設有專管自己放債的“孜布”和“孜窮”兩個機構。據1950年達賴的這兩個機構有關賬簿的不完全記載,共放高利貸藏銀3038581兩,年收利息303858兩。
貴族放債的利息一般佔貴族家庭收入的15%-20%。日喀則貴族索朗旺傑全年土地收入為2853克,放高利貸15000克,每年收入利息糧食3000克,利息超過土地的收入。由此可見,貴族通過放高利貸大量攫取了農奴的勞動財富。
農奴欠三大領主的很多高利貸是還不起、還不清、利滾利的“子孫債”。農奴們甚至根本不知道這種債是從何時借的,最初借了多少,已經還了多少,只知自己現在仍欠很多債。據朗塘、卡則、林周、旁多等拉薩以北四個宗的調查,各宗負債一般佔戶口總數的90%左右。這些負債戶中負債10000克糧食以上的12戶,5000克以上的14戶,1000克以上的159戶,500克以上的106戶,100克以上的266戶。這些農奴的債務,都是上輩遺留下來的“子孫債”,有的已經有120多年的歷史,是世世代代也還不清的閻王債。墨竹工卡農奴次仁貢布的祖父曾向色拉寺借了50克糧食,還利息還了18年,他父親接著又還利息還了40年,他又還了19年,總共還了3000多克糧食,可是領主説他還欠債糧10萬克。子孫債是三大領主剝削農奴的無底洞,是吸幹血後的敲骨吸髓。
農奴所欠的債務還有“連保債”、“代還債”等等。農奴還不起債,領主就強迫農奴用份地來抵債。為了生存下來,農奴又將被領主拿去頂債的份地租回來耕種。這樣,一份差地既要給領主支應勞役地租,同時,又要交實物地租以頂債息。殘酷之極的雙重剝削,使農奴無論怎麼當牛做馬,也無法維持生計。
沉重的烏拉差役加上敲骨吸髓的高利貸盤削,舊西藏的封建農奴制度把廣大農奴剝削得一無所有,農奴中流傳著這樣的話:“能帶走的只是自己的身影,能留下的只有自己的腳印。”農奴終身辛勞卻沒有最起碼的生存權利,發展生産的積極性完全喪失,社會生産力直接遭到破壞,加之農奴主將攫取的農奴勞動財富,用於他們窮奢極欲的生活、官員薪餉、供養寺廟以及名目繁多的宗教儀式,無人關心經濟社會發展所需之投資,甚至連簡單再生産也成為大問題,擴大再生産更是無從談起。正是舊西藏封建農奴制度對廣大農奴的殘酷盤剝和社會生産力的破壞,導致整個西藏經濟的衰敗、萎縮、凋敝和人口減少。全國政協副主席阿沛 阿旺晉美回憶:“記得上世紀40年代,我同一些知心朋友曾多次交談過西藏舊社會的危機,大家均認為照老樣子下去,用不了多久,農奴死光了,貴族也活不成,整個社會就得毀滅。因此,民主改革不僅解放了農奴,解放了生産力,同時也拯救了整個西藏。”
責編:雍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