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暗的舊西藏,領主的兒子為尋樂竟以農奴為打槍的活靶子。圖為農奴被打斷左臂後的慘狀,他手裏拿著的就是已經風乾的自己的斷臂。
封建農奴制度的廢除,是人類社會文明進步的巨大成就。早期進入西藏的一些西方傳教士或探險者曾目睹並在一些書籍中較為真實地記載了西藏封建農奴制的黑暗,然而今天某些西方人卻竟連自己祖宗的真實記錄也視而不見了,在他們的政治偏見之下,舊西藏仿佛是一個美妙的仙境,請看——
封建農奴制的典型形態産生於中世紀的歐洲,它是一種超經濟的強制剝削制度
在中世紀歷史上,封建領主在其領地上奴役剝削農奴的經濟制度,被稱為封建農奴制。其典型形態産生於中世紀的歐洲。在這種制度下,少數封建領主、采邑莊園主佔有土地、山林和草原等絕大部分生産資料,同時佔有其領地上的農奴及其勞動所得。農奴制的基本特徵是農奴被束縛于土地,向農奴主上繳大部分勞動産品和提供各種勞役,與農奴主形成人身依附關係,農奴制是一種超經濟的強制剝削制度,在這種黑暗的制度下,農奴事實上沒有人身自由和基本人權可言。例如,根據1649年俄羅斯沙皇阿歷克謝 米哈依洛維奇頒布的《法典》規定,貴族地主封地的農民無論逃亡多久,只要被找到就必須連同其家屬和全部財産歸還原主。沙俄帝國的農奴制,直接導致了19世紀中葉俄國廣泛、頻繁的農民起義,也迫使沙皇于1861年正式批准了廢除農奴制的法令。這些歷史早已寫進了世界史、歐洲史和相關的國別史,已經成為中學生都了解的歷史知識。
舊西藏的封建農奴制度留給人類社會的黑暗記憶,是人類社會崇尚人權、追求平等所必須剔除的歷史污點
正如古代社會奴隸制度的崩潰一樣,農奴制度的廢除是人類社會文明進步的巨大成就。對於這種黑暗農奴制度來説,在近現代以來的世界範圍內,可以説沒有任何一種社會政治理論或社會公眾輿論為其辯護,因為這種制度已經成為國際社會推動人權事業進步發展予以譴責的歷史對象。然而,在人類社會進入21世紀的今天,一些西方人卻對隱蔽在“精緻謊言”下面的恢復西藏農奴制的圖謀失去了歷史記憶。他們對曾經作為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的末代統治者,似乎毫無戒心,反而充當著迎合、張目的支持者,這不得不令人遺憾地去再次揭示西藏農奴制度的黑暗,也不得不令人煩勞地去重復敘述西方人所見所評的舊西藏。
進入20世紀中葉,中國的西藏地區仍處於政教合一體制下的以官家、貴族、上層僧侶“三大領主”為統治階級的封建農奴制度統治之下。構成“三大領主”的農奴主階級,雖然只佔藏族人口的5%,但是他們卻佔有了當時西藏地區所有的農田、牧場、山川、河流和森林等人們賴以生存的生産資料和自然資源。而佔西藏人口絕大多數的貧困民眾則處於被壓迫、被剝削、被奴役的痛苦境地。對廣大農奴來説,不僅人身和家庭牢固地束縛于所屬領主的莊園土地,而且他們的幾乎全部精力和體力也都要無償服務於農奴主。無論是從農奴主手中領種份地(差地)、支應勞役的“差巴”戶,還是依附於莊園的外來煙火小戶“堆窮”,乃至被稱之為“朗生”的家奴,都失去了人身自由,也失去了獨自生存的權利。他們被三大領主當作私有財産隨意支配,甚至用於賭博、抵債、贈送、轉讓和買賣。
農奴除了終日進行無償的勞作外,還必須承擔名目繁多的差稅,據統計,西藏噶廈(地方政府)制定和徵收的差稅達200多種。農奴為噶廈和莊園主支應的差役通常達到農奴戶勞動量的50%以上,甚至高達70%-80%。同時,各莊園農奴在生活中還必須繳納各種名目繁多的費稅,不同莊園的農奴婚嫁要繳納“贖身費”,小孩出生要繳納“出生稅”並列入領主的農奴名冊,失去勞動能力被迫流落謀生者也要繳納“人役稅”,等等。為了繳納這些費稅和維持勉強糊口的生計,農奴不得不進行借貸,而高利貸則成為進一步強化農奴人身依附關係的鎖鏈,如向寺廟借錢利率為30%,借糧為20%或25%;向貴族借錢利率為20%,借糧為20%或25%。這種永遠還不清的高利貸,也就意味著農奴及其後代人身自由的永遠喪失。而任何對這些差役、賦稅和敲剝抗拒的言行,則會被視為犯罪而受到所謂法律和嚴刑酷法的懲治。
為了維護封建農奴主階級的利益,西藏統治階級制定了以《十三法典》、《十六法典》為代表的法律體系。這些法律的基本立場就是維護人們在法律上不平等的社會地位,即將人分為三等九級,上等為藏王、大小活佛、僧俗官員和貴族等;中等包括官府吏員、僧人、商賈等;下等包括農牧民、鐵匠、屠夫、漁夫、獵人、天葬師、鞋匠等小手工業者。其法律的核心是以人有等級之分的基本價值觀確定命有貴賤之別的社會規範。如《十六法典》中的“傷人抵罪律”款規定:“傷人上下有別。民傷官,視傷勢輕重,斷傷人者手足。主仆之間,主失手傷仆,除治傷不再判罪,主毆仆致傷無賠償之説”。就藏族地區因襲的“賠命價”習慣法而言,人命貴賤之分可謂天壤之別,上等人“其屍價與黃金等量”,而屬於下等人的流浪漢、鐵匠、屠夫等人“命價值草繩一根”。凡下等人犯上,輕者不分男女脫光當眾鞭笞,重者則“剜目、刖膝、割舌、剁肢、投崖、屠殺等”。正是在這種法律體系保障下,官家、寺院和貴族莊園,私設監獄、配備刑具,視農奴、奴隸身體和生命如草芥的罪惡行為比比皆是。凡此種種,都是舊西藏政教合一統治下的封建農奴制度留給人類社會的黑暗記憶,都是人類社會崇尚人權、追求平等所必須剔除的歷史污點。
西方入侵者、傳教士、探險者等筆下的舊西藏
作為舊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最後的統治階級代表人物——十四世達賴喇嘛,為了維護這一政教體制和統治權力,在1959年踏上了背叛祖國、背叛西藏人民的政治流亡道路。近半個世紀以來,特別是近20年來,他在國際社會中極力詆毀中國西藏經濟社會翻天覆地的發展,惡毒攻擊西藏人權事業的巨大成就,反而把1959年以前的西藏描繪成了祥和、自由和幸福的神聖天地。奇怪的是這種顛倒黑白、混淆視聽的“悲情”訴説,卻影響了不少西方世界的政要、媒體和民眾。這些絕大多數都沒有身臨其境於今天西藏的西方人,無論是出於意識形態的固執還是出於對達賴話語的盲目崇信,往往對中國西藏經濟社會發展成就和人民生活不斷改善的現實熟視無睹,似乎總是期盼著看到一個“原生態”的西藏,一個所謂“時間停滯的香格里拉”,因為那裏肯定有“盧梭所説的高尚的野蠻人”(【英】詹姆斯 希爾頓:《消失的地平線》)。我們不能懷疑他們對西藏的興趣至今仍停留在尋覓“高尚的野蠻人”的殖民主義時代,但是可以肯定,西方入侵者、傳教士、探險者、學者等對1959年以前的所謂“原生態”西藏進行的大量描述和評價,在他們的後代中出現了歷史失憶。因此,就此做些提示,或許能夠使一些“高尚的現代人”能夠對政教合一體制下的西藏農奴制度及其社會生活場景做出正確的認識。
——“像發生在這塊與眾不同的土地上的其他事物一樣,懲罰也是十分嚴酷的。切斷手足,包括挖眼都是懲罰各種罪犯所採用的方式。……雖然很少執行死刑(佛教禁止殺生),但是把犯人推下山崖或把犯人縫進口袋扔進河裏則是屢見不鮮的。另一種懲罰只能由達賴喇嘛來執行,那就是宣佈一個人的靈魂不能再生。這就意味著他只能在地獄的邊緣徘徊。宣佈的同時,也宣判死刑”(【英】彼得 霍普柯克:《闖入世界屋脊的人》);“西藏最常見的懲罰是鞭打,但這是夠厲害的,常常置人于死地”(【英】埃德蒙 坎德勒:《拉薩真面目》)。
——“今天早上我從屋頂鳥瞰帕裏城,它就像一個在城堡下的養兔場。……出於保暖的目的,大部分的房間都在地下。黑的像骯髒的搬運煤炭的西藏人在這些地下住所裏與牦牛或騾子縮擠在一起。同樣骯髒的藏族婦女到處走動著,她們的臉塗抹得很臟,佈滿了疙瘩。……在城堡裏,人們在清晨看到的第一件事,就是極其骯髒的女人爬上臺階。她們背著已經結了冰的木桶及成袋的牦牛糞。這是他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東西”(【美】約翰 麥格雷格:《西藏探險》);拉薩“這座城市臟得無法形容,沒有下水道,路面也沒有鋪砌石塊。沒有一棟房子看上去清潔乾淨或經常有人打掃。下雨之後,街道就成了一洼洼的死水塘,豬狗則跑到這些地方來尋找廢物渣滓”。“藏人如牛似馬地勞累,而贏來的卻是為數甚微的生活必需品,而在其他地方大自然卻慷慨大方地將這些東西賜予人們”(【英】埃德蒙 坎德勒:《拉薩真面目》)。
“毫無疑問,喇嘛採用了精神恐怖手法維持他們的影響並使政權繼續控制在他們的手中。……在這樣的年代裏,他們那些愚昧無知的農奴將逐漸接觸到生活的真實面貌,將會開始懷疑若干世紀以來存在於他們與其統治者之間的關係是否公正。但是目前,人民還停留在中世紀的年代,不僅僅是在他們的政體、宗教方面,在他們的嚴厲懲罰、巫術、靈童轉世以及經受烈火與沸油的折磨方面是如此,而且在他們日常生活的所有方面也都不例外。我敢説,在世界歷史上頑固和黑暗如此突然地暴露在科學的面前是沒有先例的”(【英】埃德蒙 坎德勒:《拉薩真面目》)。
這些對西藏地區刑罰、社會生活和宗教信仰的記述和評價,雖然在一定程度上顯示了殖民主義時代的“西方優越論”的視角,但是也的確從諸多角度反映了19世紀末葉和20世紀初年西藏的事實。
“沒有證據證明西藏是一個烏托邦理想的世外桃源”
一些嚴肅的現代西方藏學家也冷靜客觀地提醒世人,對1959年以前的西藏“無論想像力有多麼豐富,西藏絕大多數人的生活決不是‘令人羨慕的’”(【加拿大】譚 戈倫夫:《現代西藏的誕生》)。這位學者指出,雖然有人聲稱1959年以前一般西藏人的生活中有喝不完的奶茶、大量的肉食和各種蔬菜,但是1940年對藏東地區的一項調查卻表明:38%的家庭從來沒有茶喝,51%的家庭吃不起酥油,75%的家庭有時不得不吃和牛骨頭一起煮的、與燕麥麵或豆面攙合在一起的野草。而這些對於生活在雪域高原的藏族人民則是生存的必需品。這位學者認為,“人類平等是佛教教義中的一個要素。但是不幸的是這未能阻止西藏人建立自己的等級制度”。因此,“沒有證據證明西藏是一個烏托邦理想的世外桃源”。
今天,流亡在外的達賴雖然不斷宣揚自己所理解的平等、自由、民主、和平等理念,但是卻從來沒有聽到他對舊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及其帶給西藏人民深重苦難的任何譴責。其原因恰恰在於他的地位和權勢只有建立在那樣的制度基礎上才能得以維持和維護。對此,西方學者早已一針見血地指出:舊西藏的“莊園是世襲領地,正如中世紀歐洲的封建莊園一樣,這是主要的財源。莊園是由可耕地和義務耕種土地的一種‘被束縛’的勞動力農奴構成的”。而“農奴是莊園制度和政教合一制度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正是這樣一種有效的經濟剝削制度為西藏政教統治集團的長期存在和發展提供了保障”(【美】梅 戈爾斯坦:《喇嘛王國的覆滅》)。因此,世人從這一判斷中就不難深刻認識到為什麼“藏獨”勢力對西藏的發展、對拉薩的繁榮充滿刻骨仇恨,必欲通過打砸搶燒的暴力進行大肆破壞。其原因就在於近半個世紀以來的西藏變遷,今天西藏的現代化發展已經徹底摧毀了達賴試圖恢復的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及其存在的基礎。(郝時遠/中國社會科學院藏族歷史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學部委員)
責編:雍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