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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名文章:農奴的解放 人民的勝利

 

CCTV.com  2009年01月21日 16:22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1月19日,班久倫布村的村民載歌載舞,慶祝西藏設立“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 當日,西藏自治區九屆人大二次會議決定,將每年的3月28日設為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日。西藏日喀則地區江孜縣班久倫布村的村民自發歡聚在村頭載歌載舞,慶祝這一紀念日的設立。

  西藏保存最完好的奴隸主莊園——帕拉莊園就坐落在班久倫布村,這裡生活著的人們,大多是農奴的後代。1959年的民主改革使西藏百萬農奴第一次獲得做人的權利,擁有了自己的土地和牲畜。如今,過去的農奴後代過上了富足安康的新生活。 新華社記者 普布扎西 攝

  新華網北京1月20日電 題:農奴的解放 人民的勝利——為“西藏百萬農奴解放日”的設立而歡呼

  中國藏學研究中心當代研究所 王小彬

  1959年3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佈命令,決定自即日起,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改組後的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行使地方政府的職權。標誌著一個舊時代的結束與一個新時代的興起。由此拉開了一場舉世矚目波瀾壯闊的社會大變革,西藏百萬農奴從此翻身得解放。

  “命價為草繩一根”

  一些外國人常常把過去的西藏比做英國小説家詹姆斯希爾頓(James Hilton)的小説《消失的地平線》(The Lost Horizon)中的香格里拉,似乎是一個烏托邦式的世外桃源。他們難於想象西藏直到20世紀50年代還處於與歐洲中世紀相類似的封建農奴社會,並保留著較多奴隸制殘余的特徵。如勞役地租為主、人身佔有、蓄養家奴等。西藏封建農奴制社會的經濟結構嚴重畸形,佔人口不到5%的農奴主,卻佔有西藏的全部土地、草場和絕大部分牲畜。而佔人口95%的農奴和奴隸沒有土地。農奴和奴隸分為差巴、堆窮、朗生等三個階層。前兩者屬於農奴,後者屬於奴隸。差巴,種差地的農奴。他們從領主那裏領種一份土地,人身依附在差地上。農奴不管走到天涯海角,也被人頭稅這根鎖鏈拴住,不得成為無主的自由人,不能隨便離開領主,還要給領主支差,負擔各種勞役和差役。堆窮,意為“小戶”,是社會地位比差巴更低,生活比差巴更苦的農奴。朗生,意為“家裏養的”,實際上是奴隸。他們沒有任何生活資料和人身權利,完全無償地給農奴主幹活。農奴主可以把他們當作私有財産一樣贈送、轉讓、抵押或出賣。朗生的子女皆為朗生,世代為奴。有的甚至被轉讓、出賣過多次。男女農奴結婚,事先要取得雙方領主的同意。有的要交贖身費,轉為另一方領主的農奴。有的由對方領主交換一個農奴。有的男女雙方原領屬關係不變,婚後生的男孩歸男方領主,女孩歸女方領主。1943年,大貴族赤門羅布旺傑把100名農奴賣給止貢地區噶珠康薩的僧官洛桑楚成。每個農奴的價錢是60兩藏銀。另外,他還把400名農奴轉給功德林寺,抵3000品藏銀債。

  舊西藏的差是一個包括徭役、賦稅、地租等在內的差稅總稱。除了差役之外,還有幾十種上百種各種名目的苛稅。高利貸是西藏三大領主剝削農奴的重要手段,借錢的利息是10%、20%甚至30%,借糧的利息是借四還五或借五還六。農奴的債務有子孫債和連保債。子孫債,幾輩人也還不清。連保債是一戶借債,數戶作保。墨竹工卡農奴次仁公佈的祖父曾向色拉寺借了50克糧食,還利息還了18年,他父親接著還了40年,他接過父親又還了19年,總共還欠3000多克糧食,可是領主説他們還欠10萬克。有的子孫債已經還了120多年的歷史,還是代代還不清。根據調查,民主改革前西藏有80-90%的農奴欠債,其中有30-40%的戶欠是子孫債。

  原西藏地方政府對農奴實行的酷刑:圖左上為足械刑。左下為手械刑。右下為鞭笞人的法鞭和夾手指刑具。右上為被挖去雙眼的農奴格達在民主改革中控訴農奴主的罪行:農奴主將沉重的石帽戴在農奴頭上,用石頭敲擊將眼珠擠壓出來,再用利刀把眼珠剜下。(資料照片) 新華社發

  舊西藏的法典,把人分為三等九級。下等人觸犯了上等人就要處以刑罰。法典還規定“人有等級之分,命價也有高低不同”,上等上級的人的命價為與屍體等量的黃金,下等下級的人的命價僅為一根草繩。達賴喇嘛也不能尊奉“普渡眾生”的宗旨,竭力維護三大領主的私欲,存在著嚴重的階級歧視。西藏檔案館至今保存著一份《不準收留鐵匠後裔的報告》:1953年,堆龍德慶縣一個鐵匠的後裔在十四世達賴喇嘛身邊做事。當達賴發現他是鐵匠的後人後立即將其趕走。就是在宗教節日和活動中,達賴喇嘛對朝拜者的祝福也是等級分明。對大官吏、大貴族用雙手摸頂,對中等官員只用一隻手摸頂,對小貴族用兩根手指,對平民百姓只用一條牛尾巴製成的拂塵,或用一條絲穗在頭上拂掃一下,甚至是用一根木條係一紅絲帶,由朝拜者排隊按順序彎腰用頭部去碰一下,也就算是摸頂接受了賜福。

  在拉薩一些犯人戴著木枷、腳鐐、手銬沿街要飯,有的犯人被送到邊遠地方流放,有的則被處以挖眼睛、割鼻子、剁腳等幾十種慘無人道的刑罰。五世達賴喇嘛曾下過一道指令:“拉日孜巴的百姓聽我的命令,……如果你們企圖找自由、找舒服,我已經授權拉日孜巴對你們施行砍手、砍腳、挖眼、打、殺。”這道命令後來多次被當權者重申。再看一封西藏自治區檔案館保存著的上世紀50年代初負責達賴宗教事務的官員給熱不典頭目的信件:“為了給達賴喇嘛唸經祝壽,下密院全體人員需念忿怒十五施食回遮法。為切實完成此次佛事,需于當日拋食,急需濕腸一副,頭顱兩個,多種血,人皮一張,望立即送來。”這就是那些流亡的西藏農奴主所鼓吹的“最神聖、最美妙的制度”;這就是一些不了解真相的外國人所想象的最後一個“香格里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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