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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展覽業協會(UFI)認證展會
第四屆中國(深圳)國際文化産業博覽交易會 演藝産業展
時間:2008年5月16-19日
地點:中國 深圳會展中心2號館(深圳市中心區福華三路)
主辦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
廣東省人民政府
深圳市人民政府
承辦單位
深圳報業集團
深圳廣播電影電視集團
深圳出版發行集團公司
深圳國際文化産業博覽交易會有限公司
本館承辦單位
廣州比諾展覽服務有限公司
展會日程
布展時間:2008年5月14至15日(星期三 - 星期四)8:30-22:00
展覽時間:2008年5月16至19日(星期五 - 星期一)
2008年5月16日、5月19日(星期五、星期一) 8:30-17:30
2008年5月17日、5月18日(星期六、星期日) 8:30-21:00
撤展時間:2008年5月19日(星期一)17:00-22:00
支持媒體
中國音像商務網、中國國際文化産業網、《國際演藝科技》、中國舞臺機械網、滕媒國際影音網、投影時代網、《發現資源 LED照明》、《發現資源 專業燈光音響》、視覺中國、中國投影網、中國音響、中國貿易信息網
中國(深圳)“文博會”——文化産業的“廣交會”
在此之前已成功舉辦了3屆的中國(深圳)國際文化産業博覽交易會(簡稱“文博會”)是中國唯一國家級、國際化、綜合性的文化産業盛會,也是國內唯一獲得UFI國際認證的文化産業博覽交易會。
第四屆文博會設展位4500個,主會場面積達105,000平方米,主辦單位將繼續秉承“國際化、專業化、市場化、規範化、精品化”的辦展思路,圍繞“拉動中國文化産業發展”和“推動中國文化産品出口”的核心,進一步深化文博會的特色與定位,致力於打造中國文化産業的“廣交會”。
演藝産業館: 文博會的第二大支柱展館
第三屆深圳文博會“國際演藝館”(5號館)5,000m2,設200個標準展位。
第四屆深圳文博會“演藝産業館”(2號館)15,000m2,設655個標準展位,是本屆文博會的第二大展館。
“演藝産業館”是在前兩屆的“國際演藝館”成功舉辦的基礎上演變而來的,新增了“各類影視、音像娛樂製品出版或發行機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經營機構,文化傳播公司”等演藝娛樂傳媒機構作為參展內容,並加入了“演藝娛樂及傳媒專業器材、設備”,使演藝産業的內容更豐富、更全面、更規範。讓演藝産業的軟硬體結合,從而帶動産業鏈的互動。
演藝産業展:演藝傳媒機構的最佳展示和交易平臺
本屆文博會的“演藝産業展”將通過文博會搭建的平臺,用“以演帶商”和“以演帶銷”方式吸引國際知名文化企業、國際投資機構、國際採購商等參與展示和交易。在展會期間集中向業內人士介紹和推廣演藝媒體、文化娛樂等行業的最新産品和技術、最具個性化的概念、最新的服務模式,促進該行業的市場繁榮,帶動産業鏈發展,進一步增強産業國際競爭力。
本屆文博會期間“演藝産業館”還將舉行多場專題論壇,並廣邀國內外演藝界精英和精品節目做現場展演,觀眾可以近距離地享受高品位的文藝演出。這些演出和活動的開展勢必將演藝産業館成為第四屆文博會裏最耀眼、最吸引人氣的展館。
大會廣邀國際買家參與,搭建國際貿易平臺
組委會于11月13日在香港洲際酒店的推介會上隆重推介本屆文博。由於文博會所帶來的巨大商機,駐港的海內外機構紛紛到會打探“軍機”,令推介會的氣氛顯得非常熱鬧,並取得良好反響。
此外,主辦單位將充分利用駐外機構,開展海外宣傳推廣活動,擴大文博會在海外的影響力和知名度,吸引海內外有實力的專業買家。本屆文博會的招商推介代表團赴歐盟、法國和德國開展了中歐服務貿易促進和文博會宣傳活動,得到了有關方面的重視與積極支持。
深圳會展中心介紹
深圳會展中心位處深圳市中心區,佔地22萬平方米,東西長54米,南北寬282米,總高60米,地上六層,地下三層。總建築面積28萬m2,可以舉辦5000個國際標準展位的大型展覽,交通極為便捷,距全國最大的陸路口岸皇崗口岸僅地鐵兩站的路程,從南側濱河路至火車站只需15分鐘車程,距機場半小時車程,地鐵1號、4號線亦在會展中心接駁。
參展範圍
● 演藝娛樂及傳媒機構
1) 各類影視、音像娛樂製品出版、發行機構、分銷企業,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
經營機構:電影公司、唱片公司及代理商、影視節目製作公司、電臺、電視臺,播放終端製造商、文化傳播公司、互聯網音樂供應商、數碼音樂及娛樂製作公司;
2) 各類藝術教學、培訓、經紀及服務機構:演藝人才管理及培訓機構、藝術院校、獵頭公司、演藝經紀、模特經紀公司、服飾及化粧造型設計公司、舞美製作公司,各類演出工程項目設計運營公司及技術服務機構,文化活動策劃公司、演唱會製作公司;
3) 藝術表演團體機構與場所:國內、省港澳及國際藝術表演團體、大型演出公司、
劇院劇場、音樂廳、藝術中心等。
● 演藝娛樂及傳媒專業器材、設備
專業舞檯燈光、特效設備;顯示投影設備、會議系統;舞臺機械設備與系統;
媒體攝錄編、製作、播控設備;演藝服飾及道具。
參展程序
1. 預訂展位:符合條件的參展單位填寫好參展合同書並傳真或郵寄至廣州比諾展覽服務有限公司,我司將根據參展單位所訂展位數量和面積,堅持按照:“先申請,先付款,先分配”的展位分配順序原則,統一規劃展位,2008年3月31日截止報名。
2. 簽署合同。廣州比諾展覽服務有限公司與參展單位簽署合同書,3日內參展單位將參展費用匯入我司指定賬號,全款到帳後將向付款人提供發票,付款後恕不退款。
3. 展位確認。廣州比諾展覽服務有限公司在參展費用到帳後,向參展單位發放展位確認書和《參展商手冊》,參展商根據《參展商手冊》做好參展的各項準備工作。所有展位以簽訂合同書並支付參展費”為確認原則。
4. 《參展商手冊》包括展館詳細介紹、運輸服務、酒店預訂、簽證申請、研討會等,將在開展前兩個月寄出,也可根據展商要求提前送達。
5. 提交資料。請參展商根據廣州比諾展覽服務有限公司的要求及時提交所需資料,以備編輯《會刊》、《參觀指南》及各項會務資料等需要,截止日期為2008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