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為幫助災區失學學生繼續完成學業,支持災區技工院校加快重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決定組織全國技工院校對地震災區開展援助。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援助災區技工院校在校生繼續完成學業。請各省勞動保障部門組織本省國家重點以上技工院校,積極接收災區學生到本校對口專業學習,具體名額見附件。負責接收學生的技工院校要積極提供幫助,有關學費、生活費等費用按照國家統一政策規定執行。
二、援助災區孤兒就讀技工院校。對在此次地震中成為孤兒、並有意願就讀技工院校的初、高中畢業生,組織到各地技工院校學習。各省勞動保障部門要組織國家重點以上技工院校做好接收災區孤兒就讀的準備,通過實施二至三年的技工教育,使他們掌握專業技能,並通過提供就業服務,幫助其實現就業。
三、搞好援助對接。四川省勞動保障部門要儘快匯總災區技工院校在校生的數量、專業和適齡孤兒中有意願上學者的數量,積極做好與提供援助的其他省份的溝通、協調與銜接工作,確保將被援助學生安全、有序地輸送到援助地。同時,要建立定期聯絡制度,跟蹤了解本地學生在援助地技工院校的學習和生活情況。甘肅、陜西、重慶、雲南等省要指導本省災區中具備條件的學校儘快恢復正常教學,同時,對於因受災失學的學生,要安排省內其他技工院校接收到對口專業學習,確保其順利完成學業。
四、落實救助任務。各技工院校特別是國家重點以上技工院校要積極承擔援助任務,國家重點以上技工院校接收學生原則上不少於10人。接收學生就讀的專業應按照與原學專業有聯絡、就業前景好和易於推薦就業的原則確定。要採取有效措施,妥善安排好接收學生的學習和生活,對他們給予更多的關愛,鼓勵他們努力學習,自強不息。
五、援助災區技工院校災後重建。為幫助災區技工院校儘快重建校園,請各省勞動保障部門按我部統一安排,制定支持災區技工院校災後重建援助方案,並組織本省技工院校做好募集教材、教具、實訓設備設施等準備工作,用於災區技工院校恢復重建。
六、加強組織領導。我部成立專門的協調小組,負責本次活動的規劃部署和組織推動,協調做好援助災區技工院校在校生繼續學業工作,制定援助災區孤兒就讀技工院校以及援助災區技工院校重建等方案計劃,協調財政部、發改委等部門給予相應支持。各省級勞動保障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省援助任務的具體方案,指導技工院校落實好援助任務,並指定專人做好聯絡、協調和服務工作。請各省務必于5月30日前,將擬接收災區技工院校在校生就讀的學校名單、接收專業和人數報我部。
聯絡人:馮振君、翟濤
聯絡電話:(010)84207449、84208450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責編:劉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