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CCTV指南頻道 > 中央電視臺大學生青海鍛鍊札記 > 正文
方 恒
中央電視臺所在部門:監察室
青海電視臺所在部門:社教中心
訴訟,即法院審判,作為解決社會糾紛的最後一道防線,在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的基礎上,也應成為一種方便、快捷、廉價的問題解決之道,而非過於繁瑣、拖遝、高昂。為此,各種訴訟法對審判期限做出硬性規定,以儘量減少訴訟的久拖不決;國務院制訂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法制經緯》欄目編導侯桂青在海東地區民和縣人民法院採訪一件民事案件中,得知民和縣人民法院正在貫徹一項便民訴訟制度---“便民訴訟聯絡員”工作制度,決定以此作為選題拍攝一期節目。我也有幸參與其中,進一步了解了電視節目的製作過程、便民訴訟聯絡員制度的內容與意義。
海東法院在平安、樂都兩縣法院試行便民訴訟聯絡員工作制度後,在充分討論、聽取意見的基礎上,經過統一修改和完善,2006年9月開始將這項制度向全海東地區推廣。此項制度是以人民法庭為中心,在所轄的社區、鄉、鎮、村(社)駐地設置“便民訴訟聯絡點”,聘任“便民訴訟聯絡員”,形成法庭、聯絡點、聯絡員三位一體輻射整個轄區的便民訴訟“網絡”;其以便民為核心,以法律諮詢、訴訟等為基礎,倡導“寧可法官多跑路,不叫百姓多跑腿”的司法便民理念。
在採訪過程,我們不僅邀請民和法院院長、民事審判廳廳長、人民法庭審判員對便民訴訟聯絡員制度的實施情況及效果進行介紹與評價,而且實地拍攝了兩場便民訴訟聯絡員對涉訟糾紛的調解。一場是侵權訴訟,受害人在受雇勞作過程中,因同村雇用方安全保障措施不力,頭部遭受砸傷,雙方就損害賠償問題訴諸法院。作為人民法庭便民訴訟聯絡員的村民主任,陪同審判員,在村中進行調解,通過了解各方意見、召集雙方坐下對面交流等方式,經過雙方討價還價,最終達成加害人向受害人賠償17000元的解決方案。另一場是子女撫養權糾紛訴訟,夫妻雙方因感情不和訴諸離婚,女方提出撫養兒子而遭男方拒絕。作為人民法庭便民訴訟聯絡員的村支書,配合人民法庭審判員,在家中組織男女雙方進行調解,先是儘量勸阻二人離異,從家庭經濟條件、父母贍養子女撫養等角度道之以情曉之以理,無奈二人此意已決,再無共同生活的意願;由此,村支書再對子女的撫養問題進行協調,起初男方決意一兒一女均由自己撫養,女方則堅持要撫養兒子,在向男方解釋父母雙方均有撫養子女的權利及男方經濟條件難以撫養兩個子女後,男方同意讓女方撫養一個孩子。在向女方解釋農村男女差異的傳統觀念後,女方同意不再堅持撫養兒子。經過村支書與雙方的不斷溝通,最終達成的方案是:男女雙方離異,男方撫養兒子、女方撫養女兒。在上述兩個糾紛解決後,當事人對便民訴訟員在調解過程中的真誠、耐心、合理等都予以充分肯定,並表達誠摯的謝意。後一場糾紛中的女方,在簽署撫養協議時,竟激動得流了淚。
通過實地採訪便民訴訟聯絡員的訴訟糾紛解決過程,我們切實體會到“便民訴訟聯絡點”和“便民訴訟聯絡員”已成為人民法庭聯絡群眾、服務群眾的橋梁和紐帶,真正達到降低訴訟成本、和諧而穩妥解決社會糾紛、方便群眾訴訟的初衷。採訪過程中,我自己不僅了解當地民俗民風,也切實體會電視節目製作過程的不易,且不論誤點吃飯,就是為了一個小小的鏡頭、場景,也是一而再、再而三地調試,以達到最佳效果。
電視節目既是電視人了解社會、人生百態的一個窗口,也是向社會宣傳思想、文化的一個媒介。根據中國的現實而創建的類似于革命時期的馬錫五審判方式的各種便民訴訟制度,以及各種實惠于百姓的方法、制度創新,作為電視人都有義務加以宣傳,以真正服務於社會,服務於人民。
責編:雍莉
更多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