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司法行政基層基礎工作存在編制緊缺、經費保障乏力等問題,尤其是一些司法所基礎設施差,影響了工作的開展。貧困地區如何化解矛盾糾紛?記者近日在河南採訪時找到了答案。
磁鐘鄉:“不能等到有錢才幹活”
位於深山中的河南省三門峽市磁鐘鄉是省級貧困鄉。磁鐘鄉司法所只有兩名工作人員,其中,所長是公務員,另一人是差額供給事業編制人員。他們除了工資外,一分錢辦公經費都沒有,辦公用房是國債建設項目。所長黃莉萍指著辦公用桌椅對記者説:“這都是我們自己掏錢先前墊付購買的,去年中央政法專款到位後,所墊付的錢才返還給了我們。”這兩名司法所人員説話很樸實,“我們不能等到有錢才幹活,首先得想辦法幹起來。”
其實,磁鐘鄉司法所的現狀只是河南省司法行政基層工作的一個縮影。據介紹,河南省159個縣、市、區,目前只有11個省轄市、72個縣市區的人民調解工作經費納入當地財政預算。多數司法所辦公經費還未解決。編制緊缺也是制約司法行政基層工作開展的“瓶頸”。目前,河南省平均每個司法所1.935人,尚未達到司法部規定的每所3人的要求。
“儘管缺人、缺錢,但我們不等、不靠、不要,而是通過創新方式,將工作重心轉移到基層,變群眾上訪為調解下訪,變事後調解為事前預防,超前化解矛盾糾紛,服務社會穩定大局。”三門峽市委書記李文慧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多次強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