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忠縣滅門案開審 兇手悔不該殺死無辜孩子

  今年春節期間,重慶忠縣一失意男子闖入情人家中,連殺3人。6月10日,重慶市第二中級法院在忠縣法院對該縣“27”滅門案進行公開審理。外表清瘦的蔣華雲受審時,坦言與此事無關的13歲被害人小孩最無辜。

  重慶市檢察院第二分院指控,被告人蔣華雲的行為應當以故意殺人罪和盜竊罪追究刑事責任。

  現年31歲的蔣華雲只有小學文化程度,1999年因犯搶劫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2008年8月,在忠縣縣城一火鍋店打工的蔣華雲與該店服務員王宗紅相識,兩人發展成同居關係後,蔣華雲要求王宗紅離婚嫁給他。王宗紅起初同意,但後來因其丈夫拒絕離婚,父母堅決反對,她開始動搖。

  今年2月6日晚10點30分左右,蔣華雲來到縣城王宗紅家門外叫嚷,但王宗紅夫妻倆沒有開門。次日淩晨,蔣華雲來到附近一報亭,王宗紅的丈夫李宗華和蔣華雲發生爭吵。後來蔣華雲拿著一根木棒向李宗華頭部打去,李宗華倒在門外。接著,蔣華雲衝進王宗紅家用刀將其刺死,並將熟睡中的13歲孩子殺害。隨後,蔣華雲又將門外的李宗華拖進屋內殺死,並拿走李身上的1000余元現金和一部手機,連夜租車逃往涪陵。蔣華雲逃到涪陵後,最終向警方打電話投案自首。因該案案情重大,法庭宣佈擇日宣判。(來源:檢察日報 記者:沈義 通訊員:梁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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