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率先在全國制定規程保障政協委員"説了不白説"

  “這次參加會議最突出的感受之一,就是委員們‘説了不白説’,各項提案落實的程度達到了新的高度。”廣東省政協委員梁光偉在政協第十屆廣東省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上小組發言時這樣説。

  和梁光偉一樣感受良深的委員還有很多。來自廣東省政協的消息顯示,廣東正在全國率先制定《政治協商規程》和《辦理政協提案規程》,在保障政協委員履行職能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

  在本屆大會上,廣東省政協副主席蔡東士説,近一年來,廣東政協委員和政協各參加單位共走積極性空前高漲,共有1890人次提出或參與提出提案670件,確定立案551件,立案率達到82.2%;去年廣東省委省政府主要負責人都親自督辦了政協提案,很多建議逐一分解到32個省直部門落實,“真正讓政協委員説了不白説。”

  與此同時,廣東省政協還在全國率先著手制定《政治協商規程》和《辦理政協提案規程》,努力探索完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程序設計和制度設計。

  據廣東省政協副秘書長杜重年介紹,《政治協商規程》結合廣東的實際,對政治協商的內容、形式、程序、要求等進行明確界定和規範細化,推動政治協商納入決策程序,推動決策科學化。《辦理政協提案規程》則對政協提案辦理的程序、要求等進行科學規範,對黨委政府主要領導&&督辦提案作出明確規定,並把它納入領導幹部政績考核內容。

  全國政協委員、民盟中央常委李竟先評價説,從當代民主理論的角度看,廣東政協的做法符合政治協商制度的未來發展趨勢。李竟先説,中國的政治協商制度是一種富有中國特色的協商民主實踐,協商民主的成果要得以鞏固和發展,必須逐漸法制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因此廣東的作法是值得鼓勵和提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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