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廉江市政協副主席被害案開庭

  廣東省廉江市政協副主席、廉江中學校長黃兆巒被故意傷害致死一案,13日在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檢方指控,被告人陳軍為給其妻子調動工作向黃兆巒送了2萬元錢,因事情遲遲未辦妥而懷恨在心,遂糾集另外3人報復行兇。

  湛江市人民檢察院指控,陳軍為將其妻子梁某調至廉江中學工作,向時任廉江中學校長的黃兆巒送了2萬元錢,請求幫忙。之後,陳軍見黃兆巒遲遲未辦妥此事,遂生報復之心。2008年10月的一天晚上,陳軍約請阮馭銘、李忠言、陳丕星見面,提出要阮、李二人持刀教訓黃兆巒,並告訴其黃兆巒的身份、外表特徵、活動規律及其所乘坐的小車特徵、車牌號碼。之後,陳軍、阮馭銘、李忠言三人駕車到黃兆巒家附近踩點。此後,在陳軍的反復催促下,阮馭銘、李忠言邀約陳丕星持刀竄至黃兆巒住宅附近伏擊守候兩、三次,但均未發現作案目標。

  2008年10月20日淩晨6時許,阮馭銘再次糾集李忠言、陳丕星竄至廉江市廉城鎮同心路黃兆巒家附近守候伏擊。6時20分許,當黃兆巒與其女兒從家中走出行至同心路口時,阮馭銘&&衝上,並持彈簧刀捅中黃兆巒左、右大腿前內側各一刀、左大腿後側一刀;李忠言持刀捅中黃兆巒的右腿外側部及後部各一刀。黃兆巒中刀倒地,後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作案後,阮馭銘等三人駕車逃到廉城鎮新風北路阮儒聰的租住屋中躲藏。阮儒聰在知道阮馭銘等三人是兇手後,仍讓其藏匿了數天。

  2008年10月22日晚,陳軍糾集阮馭銘、李忠言、陳丕星竄至廉江市吉水鎮"觀音廟"附近商量對策。陳軍要求統一口徑、訂立攻守同盟,並當場付給阮馭銘等三人共4300元,資助三人外逃。

  2008年10月24日至25日,李忠言、陳丕星、阮馭銘、阮儒聰先後在廣西百色市、廣西德保縣巴頭鄉、廣東廉江市被抓獲歸案。陳軍于2009年1月21日在廣東省珠海市被抓獲歸案。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陳軍、阮馭銘、李忠言、陳丕星均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且阮馭銘、李忠言、陳丕星曾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在刑罰執行完畢五年內又故意犯應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均是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被告人阮儒聰應以窩藏罪追究刑事責任。

  被害人家屬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陳軍、阮馭銘、李忠言、陳丕星四名被告人家屬賠償經濟損失42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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