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新聞聯播6月15日播出):
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今天回答記者提問表示,“小金庫”指的是“違反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應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規定的單位賬簿的各項資金(含有價證券)及其形成的資産”。
主要表現為違規收費、罰款及攤派設立“小金庫”;用資産處置、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以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諮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經營收入未納入規定賬戶核算設立“小金庫”;虛列支出轉出資金設立“小金庫”;以假發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小金庫”;上下級單位之間相互轉移資金設立“小金庫”。
治理鼓勵自查自糾,對弄虛作假、拒不糾正等行為則從重處理。
責編:曹樹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