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體育 | 娛樂 | 經濟 | 科教 | 少兒 | 法治 | 電視指南 | 社區 論壇 博客 播客 | 網絡電視直播 點播 | 手機MP4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從事美術品進出口經營活動的申報流程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7月11日 10:13 來源:CCTV.com

  來源:中國保護知識産權網

  根據我國《美術品經營管理辦法》的規定,從事美術品進出口經營活動,需要向文化部提出申請並報送以下材料:

  (一)進出口單位的資質證明;

  (二)進出口美術品的來源地和目的地;

  (三)進出口美術品的名錄、圖片和介紹;

  (四)審批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

  文化部在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決定。批准的發給批准文件,不批准的應當説明理由。申報單位持文化部的批准文件辦理進出境手續。

責編:李琳

1/1頁
相關視頻
更多視頻搜索:
CCTV-1  CCTV-2    CCTV-3    CCTV-4    CCTV-5        CCTV-6       CCTV-7        CCTV-8  
CCTV-9  CCTV-10  CCTV-11  CCTV-12 CCTV-新聞  CCTV-少兒  CCTV-音樂  CCTV-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