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保護知識産權網
根據我國《著作權法》以及《報刊轉載、摘編法定許可付酬標準暫行規定》的規定,轉載、摘編其他報刊上已發表的作品,應當按有關規定向著作權人付酬,但著作權人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除外。
具體而言,報刊轉載、摘編作品,採取元/千字的方式向著作權人付酬。報刊轉載、摘編作品的付酬標準為25元/千字;社會科學、自然科學純理論、學術性專業報刊可適當降低,但不得低於10元/千字。500字以上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計算;不足500字的按千字作半計算。
責編:李琳
來源:中國保護知識産權網
根據我國《著作權法》以及《報刊轉載、摘編法定許可付酬標準暫行規定》的規定,轉載、摘編其他報刊上已發表的作品,應當按有關規定向著作權人付酬,但著作權人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除外。
具體而言,報刊轉載、摘編作品,採取元/千字的方式向著作權人付酬。報刊轉載、摘編作品的付酬標準為25元/千字;社會科學、自然科學純理論、學術性專業報刊可適當降低,但不得低於10元/千字。500字以上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計算;不足500字的按千字作半計算。
責編: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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