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保護知識産權網
根據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以下簡稱“廣電總局”)《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管理辦法》的規定,從事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業務,應取得《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由廣電總局按照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的業務類別、接收終端、傳輸網絡等項目分類核發;具體而言,業務類別分為播放自辦節目、轉播節目和提供節目集成運營服務等;接收終端分為計算機、電視機、手機及其它各類電子設備;傳輸網絡分為移動通信網、固定通信網、微波通信網、有線電視網、衛星或其他城域網、廣域網、局域網等。
此外,外商獨資、中外合資、中外合作機構,不得從事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業務。
經廣電總局批准設立的廣播電臺、電視臺或依法享有互聯網新聞發佈資格的網站可以申請開辦信息網絡傳播新聞類視聽節目業務,其他機構和個人不得開辦信息網絡傳播新聞類視聽節目業務。
經廣電總局批准設立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省會市、計劃單列市級以上廣播電臺、電視臺、廣播影視集團(總臺),可以申請自行或設立機構從事以電視機作為接收終端的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集成運營服務。其他機構和個人不得開辦此類業務。
一、應具備的條件
申請《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廣電總局確定的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的總體規劃和佈局;
(二)符合國家規定的行業規範和技術標準;
(三)有與業務規模相適應的自有資金、設備、場所及必要的專業人員;
(四)擁有與業務規模相適應並符合國家規定的視聽節目資源;
(五)擁有與業務規模相適應的服務信譽、技術能力和網絡資源;
(六)有健全的節目內容審查制度、播出管理制度;
(七)有可行的節目監控方案;
(八)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
二、應提交的材料
申請《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須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請報告,內容應包括:業務類別(自辦節目、轉播、集成等)、播出標識(從事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業務的專用標識)、傳播方式(頻道播出、點播、下載定制、輪播、數據廣播等)、傳輸網絡、傳播載體、傳播範圍、接收終端、節目類別、集成內容等;
(二)《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申請表;
(三)從事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業務的內容規劃、技術方案、運營方案、管理制度;
(四)向政府監管部門提供監控信號的監控方案;
(五)人員、設備、場所的證明資料;
(六)申辦機構的基本情況及與開展業務有關的證明(網站註冊文件、廣播電臺、電視臺許可證、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從事登載新聞業務許可文件等);
(七)公司章程、營業執照、驗資證明(申請人為企業的)。
三、申請程序
申請《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的機構,應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符合規定的書面材料,經逐級審核同意後,報廣電總局審批;中央所屬企事業單位,可直接向廣電總局提出申請。
符合條件的,廣電總局予以頒發《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責編: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