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律教育網
委託作品,指委託人向作者支付報酬,由作者按委託人的意志和具體要求創作的作品,如某釀造廠委託作者創造“酒歌”或者某人委託作者為自己創作回憶錄,通過這種形式産生的作品,屬委託作品。
委託作品的著作權,由委託人和受委託人在委託合同中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第十七條規定:“受委託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和受委託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託人。”
委託作品不同於職務作品,其根本不同是:一、委託作品是受委託人依據委託人的意志,按委託人的具體要求創作的,而職務作品則是作者的創作是在履行法律或者合同約定的義務,是為具體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創作的;二、委託作品的創作人與其受委託創作的作品沒有職務、工作關係,而職務作品的創作者的創作則往往與本職工作有直接關係。
責編: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