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全稱為聯合國教育、科學與文化組織。1945年11月的倫敦會議上通過了教科文組織的組織法,1946年11月4日正式生效時已有20個國家交存了接受書。目前有189個會員國。
本組織之宗旨在於通過教育、科學及文化來促進各國間之合作,對和平與安全作出貢獻,以增進對正義、法治及聯合國憲章所確認之世界人民不分種族、性別、語言或宗教均享人權與基本自由之普遍尊重。
為實現此宗旨,教科文組織的五大職能是:
前瞻性研究:明天的世界需要什麼樣的教育、科學、文化和傳播?
知識的發展、傳播與交流:主要依靠研究、培訓和教學。
制訂準則:起草和通過國際文件和法律建議。
知識和技術:以"技術合作"的形式提供給會員國制訂發展政策和發展計劃。
專門化信息的交流。
責編: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