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1世紀裏,知識産權將在國際舞臺上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世界各地人民現均在使用和享有智力成果——知識産權,諸如發明、外觀設計、商標、圖書、音樂和電影。
世界知識産權組織(WIPO)是一個致力於幫助確保知識産權創造者和持有人的權利在全世界範圍內受到保護,從而使發明人和作家的創造力得到承認和獎賞的國際組織。這種國際保護起到了鼓勵人們進行創造的作用,推動著科學技術向前發展,並豐富著世界的文學和藝術寶庫。這種國際保護還通過為知識産權産品經銷提供穩定的環境而潤滑著國際貿易的滾滾車輪。
世界知識産權組織成員國現有179個,超過全世界國家的90%,這反映出本組織的工作越來越受到重視和關注。
世界知識産權組織現有來自世界各地的86個國家的約859名工作人員,執行知識産權保護方面的許多任務,諸如管理國際條約,為政府、組織和私營部門提供援助,監督這一領域的發展情況,以及協調和簡化相關的規則與做法。在本組織所從事的各項工作中,有的放矢、高效、交流和開展國際合作是其關鍵所在。
在新的千年裏,世界知識産權組織面臨著許多新的挑戰;其中迫在眉睫的是,本組織及其成員國必須順應並受益於迅速而範圍廣泛的技術變革,尤其是信息技術領域和因特網的變革。在總幹事卡米爾.伊德里斯博士的領導下,並在各成員國的密切合作下,本組織有信心能迎擊這些挑戰。本組織希望在努力實現其目標的同時,通過為各國創造真正的財富,為人類的福祉作出貢獻,併為提高人們的生活質量和生活樂趣做出貢獻。
世界知識産權組織共管理21個國際條約,其中著作權方面的條約是6個,依次是:《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1886年)、《保護表演者、錄音製品製作者和廣播組織羅馬公約》(1961年)、《保護錄音製品製作者禁止未經許可複製其錄音製品日內瓦公約》(1971年)、《發送衛星傳輸節目信號布魯塞爾公約》(1974年)、《世界知識産權組織版權條約》(1996年)、《世界知識産權組織表演和錄音製品條約》(1996年)。中國加入了其中的兩個條約,一個是《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1992年10月15日),一個是《保護錄音製品製作者禁止未經許可複製其錄音製品日內瓦公約》(1992年10月30日)。
責編: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