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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集體管理起源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6月04日 17:17 來源:CCTV.com

  世界上的作者協會起源於法國。1777年,著名的戲劇家博馬舍(《費家羅的婚禮》的作者)創立了法國戲劇作者和作曲者協會(SACD)。但是,在著作權集體協會的發展歷史上,最重大的事件則是法國著名作曲家比才(歌劇《卡門》的作者)於1847年在巴黎愛麗舍田園大街的一家音樂咖啡廳裏喝咖啡時,發現該咖啡廳正在免費演奏他的作品,於是拒絕支付咖啡費,並到法院起訴咖啡廳,要求咖啡廳賠償使用費,法院判決比才勝訴,咖啡廳支付比才音樂使用費。接下來,在比才和其他一些音樂家的倡導下,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個管理音樂作品著作權的組織,這就是現在的法國音樂作者作曲者出版者協會(SACEM)。隨後,德國、意大利、奧地利、英國以及北歐、東歐各國紛紛成立了類似的組織。

  1926年,18個國家的音樂作品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聯合組成了國際作詞者作曲者協會聯合會(CISAC)。到2004年,CISAC的會員協會包括109個國家,208家集體管理組織,代理着超過200萬名各類音樂作者,成為真正世界性音樂著作權人的組織。同時,其他作品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也相繼設立,如德國文字與科學作品集體管理協會、法國多媒體作者協會等。其管理作品的範圍從最初的文學、音樂等領域逐步擴大到美術、攝影、電影、多媒體等領域,管理的權利也從傳統的表演權、複製權擴大到廣播權、出租權以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

責編: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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