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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與法]殉情女子的身後事(20120410)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6日 15: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CTV-經濟與法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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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1月,一艘中國貨輪在日本沖繩海域突然沉沒,25名中國船員被巨浪捲入茫茫大海,這場海難事故徹底改變了屏幕上這個女人的命運。

  2010年11月9號,隸屬於南京遠洋運輸公司的貨輪“南遠鑽石號”滿載著幾萬噸的鎳礦石,從印度尼西亞的港口駛向連雲港。然而,當貨輪途經日本沖繩海域時突發意外,貨輪遭遇沉沒,有20名船員失蹤,就包括二副小俞。

  貨輪沉沒後第二天,小俞的父母和妻子盼盼得到消息,匆匆趕往南京市區。“南遠鑽石號”貨輪所屬的南京遠洋運輸公司已經安排好賓館,小俞的家人和其他船員家屬一起焦急等待搜救結果。

  海上搜救工作整整持續了五天,因為已經超過海上營救的黃金72小時,11月14號,搜救工作宣佈停止。

  在這場驚心動魄的貨輪沉船事件中,最終有3名船員獲救,2人遇難,還有20人被宣告失蹤。在宣告失蹤的20名船員中,就包括年僅25歲的二副小俞。小俞只有一個姐姐,是家中的獨子,這個噩耗把小俞的家人打垮了。然而,海難發生僅僅一個月,令人痛心的悲劇再次發生了。

  12月9號晚上十點多,小俞的父母正在客廳看電視,兒媳盼盼在自己的房間休息。小俞父親的電話突然響起,是一名男子的聲音。

  小俞的父親:接電話他就講,你去看看你家盼盼。

  兒媳:盼盼怎麼了?小俞的父母有些疑惑,放下電話去開盼盼的房門。

  小俞的父親:門鎖著呢,門鎖著就找鑰匙開門。

  等把房門打開,小俞的父母發現兒媳盼盼不見了。

  小俞的父親:就沒有人,窗子開著,沒有人。

  此時在俞家樓下,小區的工作人員恰好經過,看到樹叢中躺著一個人。

  物業工作人員:人撞在這個下面還有一一灘血,撞在這兒,正好撞在這個樹樁上,誰都不清楚,當時晚上正好十一點鐘。

  等小俞的父母慌忙跑下樓,他們發現躺在樹叢中的正是兒媳盼盼。深夜一點多,盼盼的父母驚聞女兒死亡的噩耗,傷心欲絕。

  盼盼的媽媽:當時是七孔流血死的,我説媽媽帶你回家。

  幾天后,警方屍檢報告顯示:盼盼的死因符合高空墜落致死。經過走訪了解,警方認定:盼盼是跳樓自殺。短短一個月,小俞海難失蹤,妻子盼盼又跳樓自殺,小俞的父母和盼盼的父母,都是白髮人送黑髮人,痛心不已。可誰也沒想到,盼盼跳樓不到半個月,兩方親家竟然在法庭上怒目相向。

  盼盼的媽媽:你講走司法途徑,你俞家人太狂妄了,太張狂了。

  小俞的母親:她自己生的女兒不要,把她甩給我,現在跳樓了,大家都來找我,法院也來找我,我怎麼辦呢?為什麼?我的兒子好好的,為什麼不回來,為什麼?

  在法庭外相互推搡的這些人,是小俞和盼盼各自的父母親屬。原本兩家是好親家,如今卻像仇人一樣,甚至吵上法庭。

  丈夫小俞剛剛海難失蹤,妻子盼盼緊跟著跳樓自殺;兩方親家才經歷喪子之痛,轉頭就鬧上法庭,吵得不可開交。這接二連三的悲劇究竟怎麼發生的?這一切還要回到小俞和盼盼的相戀講起。

  盼盼和小俞是初中同學,兩家又在相鄰的村莊,住得很近。中學畢業後,兩人都到南京讀書,小俞讀的是航海,而盼盼上了衛校。幾年後,盼盼成了護士,小俞也開始了遠航的日子。這時,盼盼才把兩人談戀愛的事情,告訴了媽媽。

  盼盼的媽媽:我説現在婚姻自由,你要覺得他好,你可以嫁給他,但是有一條就是他在船上,我當時就提醒她。

  得知小俞是海員,盼盼的媽媽提醒女兒,這不僅是個高危職業,將來結婚也會聚少離多,希望女兒再慎重考慮。媽媽的話,盼盼沒有聽進去,她完全沉浸在甜蜜的愛情中,盼盼醫院的同事都看在眼裏。

  盼盼的同事:她把所有的感情都投在她老公身上,每次跟我們説出來都是很甜蜜的那種樣子,小到比如説她老公説你每天要吃一個蘋果,她真的是每天就吃一個蘋果。

  後來,雙方的家長見了面,確定了孩子們的關係。愛情在盼盼和小俞的心中縱情地綻放,雖然小俞經常遠航,但是分別帶來濃濃的思念和期盼。只要小俞回來,他會一門心思陪在盼盼身邊,而這段時間,正是盼盼最幸福的時光。

  小俞的父親:我家兒子對她真的是特別好,真不容易找到的。他上船回來休息,他一休息就是兩個月三個月,基本上就在那邊,天天給她燒菜送到醫院給她吃。

  2009年3月,小俞和盼盼領了結婚證,並以兩個人的名義買了一套房子。小俞還約定,等一年後遠航回來,他要給盼盼一個最甜蜜的婚禮。

  一切安排妥當後,2010年5月,小俞登上“南遠鑽石號”貨輪出海遠航了,滿心牽掛的盼盼天天等啊盼啊,計算著愛人的歸期。沒想到半年後,盼來的卻是一個晴天霹靂。

  得知小俞海難失蹤後,盼盼始終不相信丈夫的離去,她把思念和悲痛都留在了網絡空間裏。從11月13號到12月5號,盼盼共寫了5篇日誌。可惜當時沒有人看到過。

  盼盼的網絡日誌:

  過了四天了,我知道你能夠生存的幾率已經很渺茫了,現在我只是在等一個奇跡,一個你可以回來的奇跡。

  時間一分一秒流逝,隨著搜救行動的終止,盼盼的內心從希望慢慢變成了絕望。

  盼盼的網絡日誌:十天前你還跟我説會疼我愛我一輩子,難道你所説的一輩子只是幾年而已嗎,你真的很會耍心機,知道活著的才是最痛苦的。

  寫下這篇日誌後,盼盼第一次試圖自殺,幸好被及時發現搶救了過來。之後盼盼父母將她看得很緊,幾乎寸步不離。盼盼擔心雙方父母受到更大的傷害,暫停了過激的行動。盼盼表面雖然平靜下來,但始終沒有改變她要追隨小俞而去的決心。直到12月5號,盼盼在日誌上寫下了這樣一句話。

  盼盼的網絡日誌:

  我不知道我的遺書裏是不是寫得很清楚,希望兩家不要有任何矛盾才好,時間我定在了9號晚上,和你出事的時間剛好是一個月。

  盼盼媽媽説,女兒從小和外公外婆長大,直到快十歲才接到自己身邊,無論是情感還是性格,盼盼都很倔強。

  盼盼的媽媽:我女兒的性格就像我老公,我老公有的時候鑽牛角尖,鑽進去出不來是很痛苦的,我家女兒就是這種性格,她鑽進去了出不來了。她還跟我講,説是媽媽,我這段痛苦肯定要自己走的,我自己走出來就行了,説是我今後還是要找人,找人那我不是要負擔六個父母了嗎,我説我們不要你負擔,我跟你爸爸不要你負擔,我有你弟弟呢,她説如果我不負擔小俞父母的話,我對不起小俞,就是這樣的一個小孩子。

  12月7號,盼盼給爸爸媽媽打電話,説想吃媽媽做的雞,盼盼媽媽興衝衝送去了三隻雞,那天盼盼吃得很高興。

  盼盼媽媽:當時燉的雞湯,她也吃了不少,盼盼還説你們這樣子,我馬上時間不長就要胖了,我説能吃你多吃,我説我們家養了幾十隻雞,反正都送來給你們吃。

  盼盼媽媽不會想到,母女的這次見面竟成了永別。預感到盼盼發生不測的,是小俞的一位好友,正是他打電話給小俞的父親,提醒他們盼盼有些異常。等小俞的父母發現盼盼不在房間時,為時已晚。12月9號,是小俞海難失蹤滿一個月的日子,盼盼選擇在這個夜裏,從自己14樓的家中縱身跳下,結束了年僅24歲的生命。

  盼盼的媽媽:太傻了,太自私了,就選擇對得起死人去了,也不選擇對得起我們這些活著的人。

  盼盼給父母和公婆各留下了一封遺書,其中給父母的遺書中,盼盼這樣寫道:爸媽,請原諒女兒的不孝,女兒這輩子最大的幸運是遇見了小俞,他給了我從未有過的安全感和幸福。若是可以選擇從一開始我就寧可走的人是我。所以我要你們不要怪任何人,也不要和任何人鬧,人各有命,這就是我和小俞的命運。 

  盼盼用極端的方式,表達了對小俞的愛。而對活著的親人,盼盼除了説抱歉,也用遺書表達了自己的心願。這是盼盼留給公公婆婆的遺書,其中這樣寫道“我和小俞不希望四位父母因為我們的死,因為財産去打去鬧,那樣只會讓我們寒心。”然而,盼盼的心願卻在她自殺僅僅十幾天后就破滅了。

  盼盼自殺後第二天,悲痛萬分的兩個親家坐到一起商量孩子的後事。盼盼的父母希望,把女兒的骨灰放在新房裏,因為這是女兒和小俞共同的家,是女兒最不捨的地方。盼盼父母的這個提議,卻遭到了俞家的反對。

  老呂(盼盼的爸爸):他一句話你骨灰擺在這兒,我房子沒有了,我説必須要擺在這兒,是我女兒的家。

  俞家認為,骨灰放在新房不吉利,如果放還是放回老家去。就這樣,雙方憋著一肚子委屈和怨氣,繼續商量火化的事情。誰知話不投機又發生了口角,而俞家親戚的一句話把盼盼父母惹急了。

  盼盼的媽媽:手一揮,那不行,那不行,談不好你們就走司法途徑去,我説你簡直就是拿刀子對著我心上捅,我盼盼才走了30多個小時,你跟我講這樣的話。

  老呂(盼盼的爸爸):我女兒出了這個事情,我不要你原諒我,我不要你有一個同情心,你對方還惡言惡語來對我,我能夠服嗎。

  雙方越吵越兇,盼盼的後事一下耽擱了十幾天,兩家人只好找當地司法所調解。聽了盼盼和小俞的故事,司法所的工作人員都感嘆不已。

  王聲義(南京六合區司法局程橋司法所 所長):在當今物欲橫流這種社會,像這兩個年輕人的感情實在是很少見的,他們的父母真的沒有體會到,我當時也講了,我説你們受到傷害,你們也在傷害你們的子女。

  司法所的工作人員不願意看到兩方親家為孩子的事再傷感情,就想把孩子們的後事,連同相關的財産一起調解,可是俞家並不願意。

  王聲義(南京六合區司法局程橋司法所 所長):男方他的父母認為按照我們農村的風俗就是要進行結婚儀式,他就認為我們沒有進行過儀式,你還不是我正式的兒媳婦兒,我這個財産就不可能帶你分,好像是這個意思,不可能帶你分,這是他兒子的賠償款。但是事實是一年以前已經領了結婚證了,事實上已經是合法夫妻了。

  最終在司法所的調解下,雙方決定先安頓盼盼的後事,並達成口頭協議。盼盼的骨灰不擺放到新房了,但是必須去新房走一圈再安葬,盼盼的爸媽沒想到矛盾再次爆發了。

  盼盼的媽媽:把房間門,衛生間門,廚房門全部鎖起來了,全部關起來了,然後鑰匙拔掉了,就留了一個客廳在那兒,客廳裏面40幾寸彩電也給他收到房間鎖起來了,我講你拿小人之心來度君子之腹啊。

  小俞的父親:説個實在話,當時我也怕他進去砸東西。

  盼盼為情自殺,俞家竟然如此動作,盼盼的娘家人被惹怒了。為了讓盼盼的骨灰進入每個房間,雙方發生了激烈的衝突。俞家最終打開了所有的房門,衝突才得以平息。但是一想到女兒的死,加上這麼多天和俞家種種的不愉快,盼盼的父母總覺得憋著一口氣。

  盼盼的媽媽:你給我三萬也好,兩萬也好,我都能接受,你不要講氣話給我聽。

  老呂(盼盼的爸爸):我要的是一個尊嚴,我要一個理。

  盼盼去世僅僅半個月,盼盼的父母一紙訴狀將小俞的父母告上法院,要求小俞的父母支付19萬多元。這又是什麼錢呢?原來,“南遠鑽石號”貨輪沉船事件發生後,盼盼與公公婆婆和南京遠洋運輸公司達成了調解協議:小俞的失蹤參照工亡處理,家屬一次性獲得各種補償款57萬多元。協議中還特別約定,如果小俞日後奇跡生還,這筆錢將如數退還給南京遠洋運輸公司。隨後,南京遠洋公司一次性把這筆錢打到了小俞父親的賬戶。盼盼的父母要求分割這筆57萬元的補償款,對於這個要求,俞家説不可能,因為盼盼有遺囑。

  其實盼盼在決定追隨愛情而去的同時,最擔心的就是,在她死後兩家老人會為財産爭執。盼盼在自殺前,特別寫下了遺書,對財産進行了分配。盼盼把小部分給了父母,大部分留給了公婆。

  爸媽(公公婆婆),我名下有十幾萬存款和阿卡的房産,我將存款給我爸媽,將房産給你們。我知道,在媽的心裏,這些都是小俞的東西,但在感情上,我是他這輩子最愛的女人,他也是我最愛的人,我們生死相隨,不離不棄,我去找他了,他走了為你們留下了養老的錢,而我只想幫助我家人度過難關。

  小俞的母親:這個賠償金,這個錢是我兒子的命錢,我在賓館看女兒看了20多天。

  小俞的父親:我沒有錢,我錢已經給過了。一切按遺囑辦事,遺囑怎麼説就怎麼做。

  俞家認為盼盼留下的遺書,應該作為遺囑執行。根據法律規定,遺囑要有立遺囑人的簽名和日期。可是,在盼盼的遺書上,落款名字不全,也沒有日期,這份遺書是否具備法律效力呢?

  劉彥懿(南京市六合區程橋人民法庭 助理審判員):我們國家的法律對於遺書中涉及到有財産處理的部分可以視為自書遺囑,但是對遺囑的形式要件審查非常嚴格,你必須是由本人書寫的,同時要有本人的完整簽名,以及遺書書寫的日期,那麼在本案當中,被告方提出的兩份遺書當中沒有女方完整的簽名跟日期,在形式上不符合繼承法中關於自書遺囑的形式要件。

  小俞的父母説,就算這份遺書沒有法律效力,他們早在盼盼生前將57萬元賠償款分了10萬元給盼盼。

  小俞的父親:回家了以後她就跟我講,她説爸你給我10萬塊錢,我也沒有問她説幹什麼,因為兒子剛出事,小孩心情也不好,我説行行。給你10萬塊錢。我匯給你,我就把錢匯給她了,我就從那57萬里面就匯10萬給她了。

  盼盼將這10萬元和自己的兩張銀行卡,都留給了她的父母,共計17.3萬元,在俞家看來,兒媳這樣的安排也合情合理。

  小俞的父親:我家兒媳婦實際上對我們也是不錯的。她想的什麼,她認為叫我給她10萬塊錢,等於這個賬已經打平了,畢竟房子是空的,我還有幾十萬我還要交房款,房款交了也就10幾、20萬,對不對,也沒有錢了。她那10萬塊錢加兩個小孩工資也差不多20萬給她(父母)。

  盼盼的父母承認拿了女兒留下的17.3萬元,但他們認為這是女兒贈與他們的錢,與小俞的57萬元補償款沒有關係。因此他們要求拿回補償款中屬於女兒的三分之一,也就是19萬多元。

  小俞的父親:等我兒子回來再説,我兒子是失蹤,看到他死,事情就解決了。我要兒子,不找不到兒子,我不可能給錢,我本身就沒有錢給。

  雙方父母為小俞的57萬元補償款的分割爭執不下,而小俞失蹤身份的特殊,也給法官的審理出了難題。

  劉彥懿(南京市六合區程橋人民法庭 助理審判員):既然男方他沒有被宣告死亡,也沒有在事實上進行死亡,就是俗話講的活要見人,死要見屍,也沒有被法院宣告死亡,那麼其實我們在法律上來看,這個男方就是一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一個自然人,還是一個完完整整的人,也就是説如果女方這筆錢還可以由男方繼承的話,就會産生一個很奇怪的現象,本來這筆錢是因為男方在海難當中失蹤,他們在假定他死亡事實的基礎上,賠付給這三人這麼多的錢,然後其中他的妻子死亡了以後呢,這筆錢作為妻子遺産進行繼承,如果按照法律規定來看的話,他三分之一的財産繼承又回到了他的丈夫在海難中失蹤了他丈夫的名下。

  兩次庭審,原被告雙方都表現出了激烈的對抗情緒,再加上案件本身的特殊性,案件的判決有相當難度。在進一步了解和分析案情之後,南京市六合區人民法院程橋法庭的法官,決定換一種思路來解決此案。

  劉彥懿(南京市六合區程橋人民法庭 助理審判員):我們希望能夠通過調解,能把這個案件完完整整地解決,同時避免因為這次訴訟,或者是以後因為涉及到女方其他財産的訴訟,再給原被告雙方之間帶來二次傷害。

  2011年11月25號下午,原被告雙方在法官不懈地勸解下,終於達成了和解協議。由小俞的父母一次性支付盼盼的父母17.5萬元,同時盼盼的父母放棄女兒在購買的房屋中,應享有的相關權利。

  老呂(盼盼的爸爸):我準備等我女婿十年,我不管是什麼情況,只要在十年之內回來,我前前後後的錢,我全部給他,把前前後後一切事情,我全部要告訴他的。

  如今,盼盼的父母把盼盼葬在了離家不遠的公墓裏,盼盼的爸爸常來這裡陪陪女兒。

  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許。情至深處,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這樣極致的感情讓人唏噓。假如盼盼天上有知,看著父母,公婆對簿公堂,恐怕只有一聲嘆息,她的深情無人能懂。

熱詞:

  • 經濟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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