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沙發訪談|以法治之光 照書香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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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  |  2026-01-19 14:01:38
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 | 2026-01-19 14: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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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全民閱讀立法 助力書香社會建設

  嘉賓:原國務院參事、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原總經理 樊希安(中)

     韜奮基金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 魏玉山(右)

  主持:《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記者 劉子靖

  1月8日,一場圍繞“全民閱讀立法 助力書香社會建設”的深度對話在全民閱讀“紅沙發”系列訪談現場展開。原國務院參事、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原總經理樊希安與韜奮基金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魏玉山,共同解讀了將於2月1日施行的《全民閱讀促進條例》。這場對話,既是對全民閱讀發展與法治化之路的深情回望,也是對其如何深刻影響行業與個人的理性前瞻。《全民閱讀促進條例》的頒佈,標誌着全民閱讀事業從“社會倡導”邁入“法治保障”新階段,其核心精神在於明確責任、保障權利、聚焦未來。

  廓清本質,凝聚法治共識

  《全民閱讀促進條例》的頒佈,首要意義在於讓全民閱讀工作從政策引導邁入法治保障的新階段。

  樊希安認為,《全民閱讀促進條例》出臺的審慎過程本身就體現了國家對閱讀的重視,對各級政府履行公共服務責任的“硬性要求”,是深入推進全民閱讀的利好消息。

  魏玉山談道,這部法規的獨特價值在於其“促進條例”的定位。它標誌着全民閱讀擁有了第一部專門性的國家法規,其重點在於約束和規範地方政府在全民閱讀保障方面的投入和作用。這一規定建立了法治化的長效保障機制。魏玉山特別強調:“《全民閱讀促進條例》明確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將全民閱讀促進工作所需經費納入本級預算。”這一規定,從根本上終結了以往依賴地方“隨機性投入”或“項目式撥款”的不穩定狀態,為閱讀推廣事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了堅實的財政基石。

  除了經費保障,《全民閱讀促進條例》還系統構建了全覆蓋的支撐網絡。魏玉山介紹,《全民閱讀促進條例》要求“新建、改建和擴建居民住宅區配套建設的公共文化設施應當包括全民閱讀設施,為居民提供閱讀服務。”這實際上是將閱讀設施作為“文化標配”納入城鄉建設的整體規劃。同時,“全民閱讀活動周”的法定化,有助於各地有規劃地開展更豐富的全民閱讀活動,提升閱讀活動和閱讀服務的覆蓋面、影響力。這些從多維度着手的條款,共同構成了一個法治化保障體系,標誌着全民閱讀工作進入了規範化、制度化發展的新階段。

  聚焦兩端,構築閱讀服務法治框架

  《全民閱讀促進條例》的內容設計,體現出清晰而富有遠見的雙重戰略聚焦:一方面着力於提升優質閱讀內容的源頭供給能力,另一方面重點保障廣大讀者特別是國家未來一代的閱讀權益。

  在供給側,《全民閱讀促進條例》為出版發行業設定了清晰的高質量發展航標。樊希安認為,這對行業是利好消息,但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責任。他着重解讀了《全民閱讀促進條例》第九條對出版機構提出的系統性要求:“國家支持和引導豐富出版品種,優化出版結構,提高出版質量,推出更多內容精深、藝術精湛、製作精良的優秀出版物,加大全民閱讀優質內容供給。”在他看來,這“五句話”是一個環環相扣的“倒逼”機制,要求出版業深化落實以“內容精深”為核心、以“藝術精湛”和“製作精良”為兩翼的高質量發展規劃。這意味着出版企業需更加注重其作為全民閱讀“優質內容供給”源頭的文化引領作用。

  《全民閱讀促進條例》以空前的力度和精準度,將保障“少年兒童閱讀”置於國家文化戰略的基石位置。樊希安敏銳地注意到,《全民閱讀促進條例》在文本上做出了重要優化,以更精準的“少年兒童閱讀”概念取代了過去較為籠統的“青少年閱讀”提法,並設有多項專門條款。他認為,這一聚焦背後蘊含三重戰略考量:該群體人口基數龐大,他們的成長直接“關乎着國家的未來”;同時,少年兒童在信息爆炸時代“不具備完全辨識能力”,亟須通過優質、系統的閱讀加以積極引導。為此,《全民閱讀促進條例》構建了從制定閱讀計劃、推廣階梯閱讀、保障公共圖書館少兒閱讀專區到加強書香校園建設的立體化促進體系。

  《全民閱讀促進條例》提出,“增加農村閱讀內容供給,優化農村閱讀環境條件,提高農村閱讀服務效能,加強農村婦女兒童閱讀服務保障,推動城鄉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豐富農村地區精神生活。”對此,魏玉山結合長期的基層調研談道,儘管農家書屋建設成就顯著,但農村兒童在利用閱讀設施、家庭藏書量和購書便利性上,與城市兒童仍有明顯差距。他認為,改變這一狀況是一項需要家庭、學校、社會協同推進的系統工程。父母需要以身作則,創造家庭共讀氛圍;幼兒園教育的重點應是“讓孩子們愛上書”,通過繪本和故事激發興趣;中小學則必須開設獨立、科學的“閱讀課程”,推行“全科閱讀”。儘管這項工程面對中國農村地域廣闊、情況千差萬別的現實挑戰,但《全民閱讀促進條例》的出臺,為動員全社會關注、服務鄉村閱讀,提供了不可動搖的法律依據和恒久動力。

  人人有責,從法律條文到生活方式

  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全民閱讀促進條例》實施在即,如何將其條文轉化為遍及城鄉的社會實踐,是真正的考驗。展望未來,其成功落地有賴於明確各方責任,最終實現閱讀從“被促進”到“自覺需求”的文化轉型。

  關於如何將法律條文轉化為社會現實,魏玉山系統性地闡述了落實《全民閱讀促進條例》所需的多元責任網絡。他談道,各級黨委政府必須真正按照《全民閱讀促進條例》的要求,一條一條地落到實處,將法律規定的各項責任履行到位。各類企事業單位,特別是出版社、圖書館、農家書屋等相關各方,必須切實承擔起保障服務供給、優化閱讀體驗的具體責任。尤為重要的是,每一位公民都不是被動的受益者,而是積極的參與者。魏玉山説:“每個人都重視閱讀、熱愛閱讀,組織閱讀活動就比較容易,閱讀設施、閱讀活動就能發揮和形成更好的效果。”因此,書香社會的建設,本質上需要“人人有責,人人都要從我做起,做全民閱讀的踐行者”。

  樊希安對此高度認同,他補充説,法律是強大的外部推動力和保障網,但書香社會最深厚、最持久的根基,終究源於億萬個體內在的自覺與熱愛。《全民閱讀促進條例》是一種“促進的力量”和“法治化的保障”。他期望未來,閱讀“不用更多的號召,不用更多的組織”,呈現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自覺性,人人讀書,其樂融融”的美好畫面。

  《全民閱讀促進條例》的頒佈,是深化全民閱讀的法治保障。它通過界定政府責任、引領行業方向、保障少年兒童權利、動員社會力量,構建了一個覆蓋全民的閱讀支持體系。《全民閱讀促進條例》的價值,不僅在於提供了堅實的法治盾牌,更在於點燃了一盞明燈,照亮了一個民族通過深度、普惠的閱讀,提升整體素養、培育文化自信、塑造時代精神的宏偉征程。

  (本文圖片由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記者劉振興攝)

編輯:王燕 責任編輯:林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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