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國兩會期間,115位全國政協委員聯名提案,呼籲制定與實施國家全民閱讀戰略,制定全民閱讀法和全民閱讀條例等。2025年12月16日,期盼已久的《全民閱讀促進條例》正式頒佈,這是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重要事件。《全民閱讀促進條例》的頒佈,為全民閱讀促進工作的廣泛、深入、持久開展提供了法治保障,使閱讀活動在組織領導、資金保障、閱讀設施建設等方面有了實實在在的法律依據,也壓實了各級政府在全民閱讀促進工作中的責任。
實事求是地講,閱讀立法並非中國首創。在中國之前,法國(1992)、智利(1993)、美國(1999)、日本(2001)、俄羅斯(2006)、西班牙(2007)、韓國(2007)、墨西哥(2008)、瑞典(2010)等國家,已經在閱讀立法方面先行一步,制定了閱讀法律或戰略規劃。我國在閱讀立法過程中,參考了國外閱讀立法方面好的做法,並結合我國國情和新時代全民閱讀的特點,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律規定。
中國是一個閱讀傳統深厚的國家,有着悠久的閱讀文化和突出的閱讀崇拜,比如提倡耕讀傳家、詩書繼世,比如重視兒童讀書,黑髮不知勤學早,白首方悔讀書遲等。在此次全民閱讀立法中,很好地結合了我國悠久的閱讀文化,形成了獨具特色的法規條文。如強調家庭閱讀的重要性,設立單獨的條款;強調兒童閱讀的重要性,設立多個與未成年人閱讀相關的條款。這些都體現了與中華民族優秀閱讀文化的一脈相承。
與國外閱讀立法相比,我國的《全民閱讀促進條例》有許多體現中國特色的獨到之處。
一是從上到下的閱讀組織領導體系。《條例》規定:國家新聞出版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全民閱讀促進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相關全民閱讀促進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全民閱讀促進工作的統籌協調。縣級以上地方新聞出版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全民閱讀促進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相關全民閱讀促進工作。由此形成了一個從中央到地方的全民閱讀組織領導工作體系,為閱讀活動的廣泛開展建立了組織保障。
二是堅實的全民閱讀活動資金保障機制。《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將全民閱讀促進工作所需經費納入本級預算。把閱讀活動經費納入本級預算非常重要,明確了全民閱讀活動要有財政資金支持,解除了各級閱讀活動持久開展的後顧之憂。這是《條例》的硬核內容,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全民閱讀促進法規的重要亮點。
三是把閱讀設施建設納入城鄉公共文化服務。《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有關要求,加強相關場所、設施統籌利用,科學合理規劃全民閱讀設施建設,有計劃地設置覆蓋城鄉、實用便利、服務高效的全民閱讀設施。《條例》特別提出在新建、改建和擴建居民住宅區配套建設的公共文化設施應當包括全民閱讀設施。
四是順應信息技術發展潮流,順應廣大讀者閱讀方式從單純紙介質向紙、屏共讀的轉型,把數字閱讀放在重要位置。《條例》提出:國家鼓勵促進全民閱讀的新技術、新載體、新設施等的開發與應用,支持利用信息技術開展閱讀推廣活動,擴大全民閱讀推廣活動影響力。支持數字閱讀與傳統閱讀相結合,推動優質數字閱讀內容供給,提升數字閱讀便利性和滿意度。從數字閱讀的技術支撐到數字內容資源建設等全流程,都有明確的規定,體現了閱讀立法的時代性、先進性。
《條例》的頒佈標誌着全民閱讀促進工作進入了一個有法可依的新階段,必將使閱讀活動出現新氣象,取得新成果。下一步,落實《條例》要求將成為全民閱讀促進工作的重點任務。
儘快完成全民閱讀促進方案的研製工作。《條例》明確提出:國家加強全民閱讀促進工作。國家新聞出版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全民閱讀促進工作方案,明確全民閱讀促進工作的目標、任務、措施等內容。這是事關國家全民閱讀發展長期性、全局性的重大問題,國家新聞出版主管部門應儘快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科研機構、教育機構、出版機構、行業組織等,研究我國全民閱讀促進工作的中長期戰略問題。閱讀戰略要對標國家“十五五”規劃的發展目標,瞄準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宏偉藍圖,從提高社會文明程度、提升人民生活品質的高度,構建全民閱讀促進工作的目標。要研究目前全民閱讀促進工作的短板與不足,關注閱讀的新趨勢新變化新發展,以確定全民閱讀促進工作的戰略重點與方向。要圍繞不同讀者群體設計一系列閱讀工程項目,使閱讀活動落小落細,使每一個人都可以找到適合自己的閱讀方式和閱讀資源。各省(區、市)也要按照《條例》的要求,制定區域性的全民閱讀促進工作實施方案。
做好國民閱讀調查工作。國民閱讀調查是摸清國家閱讀基本情況,制定閱讀戰略和出臺閱讀相關政策的基礎。中國新聞出版研究院自1999年開始開展全國性國民閱讀調查工作,至今已經超過了25年,不僅積累了長期的、連續性的、多指標的閱讀數據,為管理部門決策提供了科學依據,也積累了豐富的開展國民閱讀調查的經驗。為提高閱讀調查的精準度,需要增加閱讀調查的樣本城市和樣本數量。同時,各省(區、市)也要開展區域性的閱讀調查,既可以為制定區域閱讀戰略服務,也可以進一步豐富全國國民閱讀調查數據。
更好地保障少年兒童閱讀。《條例》在閱讀保障方面,用了較大篇幅,從學校到家庭,從閱讀內容供給、閱讀活動開展到閱讀習慣培養,從家長、教師到孩子,對涉及未成年人閱讀的諸多方面作出了規定,體現了黨和國家對未成年人閱讀的重視。《條例》要求國家新聞出版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少年兒童閱讀計劃,針對少年兒童的心智發展水平、認知理解能力推廣階梯閱讀,開展與其閱讀特點和規律相適應的閱讀指導活動。這些規定指明了國家少年兒童閱讀工作的重點方向,也給國家新聞出版主管部門提出新的要求。從國外的閱讀立法來看,一些發達國家有專門針對少年兒童的閱讀立法,如美國的《不讓一個孩子掉隊》法案、日本的《少年兒童讀書活動推進法》等,一些國家實施了針對少年兒童的閱讀計劃,如英國的“閱讀起跑線”計劃、德國的“閱讀測量尺”活動等,都對少年兒童閱讀習慣養成有幫助作用。我國對少年兒童閱讀高度重視,從閱讀調查的數據來看,少年兒童閱讀狀況可喜。制定國家少年兒童閱讀計劃,要從培養少年兒童閱讀習慣入手,加強農村地區、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欠發達地區閱讀設施、閱讀資源建設,開展與少年兒童心智發展階段相適應的閱讀活動,讓孩子們愛上閱讀。
(作者為韜奮基金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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