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産品通常需要給它起個名字。那麼起什麼名字比較好呢?這的確是一個既簡單又複雜的問題。在品牌發展的早期,許多品牌名字的由來具有順起自然的特點。或以産品開發者的名字取名,如福特汽車、奔馳汽車、吉列刮鬍刀、雀巢咖啡等;或以産品産地取名,如青島啤酒、哥倫比亞廣播公司、茅臺酒等;或以動物、物體取名,如殼(貝殼)牌石油、紅塔山香煙;或以産品來源取名,如施樂(Xerox)取自單詞靜電複印術(xerography)可口可樂(Coca-Cola)取自可口(Coca)葉和可樂(Cola)堅果等。
順其自然所取的名字,便於傳播的就一直保留下來,過於冗長使用起來不是很方便的,在使用過程中,人們會自覺不自覺地用更簡便的方式來稱呼之。例如可口可樂(Coca-Cola),音節多,簡稱Coke則簡便多了。百威啤酒也是如此,原名Budweiser,後來被簡化為Bud。美國寶潔公司,原名直接由創始人Procter和Gamble的名字構成,後來簡化成為“P&G”。日本最為著名企業和産品品牌索尼(Sony),名字非常簡單,但是原來的名字卻是一長串,即“Tokyo Tsushin Kogyo Kabushai Kaisha”。中國的海爾,原來的名字“琴島-利勃海爾”既長又不好叫。
隨著人們品牌意識的增強,品牌名字的命名也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重視。例如英特爾公司的芯片品牌“奔騰”的取名,就曾花了大筆資金經過一些列的篩選過程才得到的。國際上還有一些公司專門為企業提供命名服務,如Interbrand、Landor、Namelab、Namestormers、Novamark等。
根據迄今為止的研究結果,品牌在命名時要注意以下問題。
第一,簡單。過於複雜的名字,也許有特色,但不容易記住。簡單意味著字數、字的筆畫都不能太多。如海爾、聯想、寶潔等。像“聯合利華”如果原來翻譯時能夠簡練一些,也許它的知名度要比現在更高。
第二,容易發音。名字是讓人叫的,不容易發音的名字,消費者不喜歡叫。這樣品牌不容易進行二級傳播,而且增加銷售時指名購買或售貨員推薦的難度。容易發音有兩層意思,一是名字中的每一個字不能太生僻,生僻就不知如何發音了;二是不管用普通話還是方言,都要容易讀出來。
第三,有特色。例如有一種香水叫做“毒藥(Poison)”,計算機叫做“蘋果”(Apple),有一個市場調查網站叫做3see,這些名字都是比較有特色的。
第四,暗示産品類別或産品屬性和利益。例如高露潔、佳潔士牙膏,飄柔洗髮水等。這樣的名字,本身實際上就是一則最簡單的廣告。人們從名字上就可以獲得産品的功能等信息。當一個品牌名字不準備延伸到其他産品時,暗示性的名字有助於産品的市場推廣。當然其弊端就是不利於品牌延伸。
第五,具有某種有利的含義。耐克,英文名字Nike指的是希臘的勝利女神。作為一種競技運動用品的品牌名字,本身就給使用者帶來了好彩頭。
(廈門大學新聞傳播學院 副院長; 品牌與廣告研究所 所長;教授 黃合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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