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電視臺廣告業務辦理介紹
廣告價格
中央電視臺的廣告價格公開、透明,企業客戶和廣告代理公司可以登陸CCTV.COM網站或AD.CCTV.COM網站查看,或與中央電視臺廣告部聯絡,索取廣告價格表。
中央電視臺所有頻道的各個廣告項目的廣告價格,均由中央電視臺廣告部審核定價。委託廣告公司承包代理經營的欄目或項目的廣告價格,也同樣由中央電視臺廣告部核準定價。
一、部分廣告資源因委託給廣告公司承包代理經營,請企業客戶查驗中央電視臺廣告部對該代理公司的委託書(原件),並與該承包代理公司簽訂廣告投放合同。
二、廣告價格表由於篇幅原因,一般只公佈30秒長度之內的廣告價格,超出30秒以上的廣告價格,為30秒廣告價格與相應廣告價格之和,例如:
45秒廣告價格=30秒+15秒;60秒廣告價格=30秒+30秒
三、投放各段廣告時,如指定播出位置,則須按照一定比例加收費用,具體加價比例為:
指定 |
正一 |
正二 |
正三 |
正四 |
正五 |
正六 |
正七 |
正八 |
正九 |
位置 |
倒一 |
倒二 |
倒三 |
倒四 |
倒五 |
倒六 |
倒七 |
倒八 |
倒九 |
加價 |
20% |
16% |
12% |
8% |
5% |
4% |
3% |
2% |
1% |
比例 |
四、遇重點電視劇、臨時活動或重要宣傳活動等特殊節目,相應廣告價格及指定位置加價比例廣告部將另行通知。
五、廣告公司代理以集群形式播出的廣告,30秒廣告限播6個産品,價格為原價格加收65%;15秒廣告限播3個産品,價格為原價格加收50%。
六、廣告公司代理白酒類客戶投放白酒産品廣告,廣告價格在各時段價格基礎上按規定比例加收。白酒企業的企業形象廣告不加收費用。
合同簽訂
確定了在中央電視臺的廣告投放計劃後,企業客戶應通過其授權的廣告公司,與中央電視臺廣告部簽訂廣告播放協議。
由於中央電視臺廣告部實行分頻道專業化的管理,與廣告代理公司簽訂廣告播放協議的部門有:
時間資源科:負責黃金資源招標産品及CCTV-1、CCTV-7、CCTV-高清頻道等時段、欄目廣告産品的銷售與管理業務;
頻道經營科:負責除時間資源科管理內容之外的、中央電視臺各個頻道的廣告資源的銷售與管理業務。
編播技術科:負責廣告部廣告的編輯與播出管理、廣告合同的結算復核以及對廣告部業務運作系統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
廣告審查科:負責廣告部各頻道的廣告審查工作;
客戶服務科:負責廣告代理公司的基本信息錄入存檔,《廣告經營代理授權書》的辦理業務。
中央電視臺的廣告播放協議,是在業務系統中自動生成的制式合同,因此,在簽訂合同之前,請廣告代理公司提前完成投放企業、産品等的登記錄入工作。登記錄入的工作在廣告審查科完成。
其他合同簽訂的具體規定,請參照《中央電視臺廣告部廣告業務辦理指南》。
廣告審查與播出
所有在中央電視臺各頻道中播出的廣告,必須通過廣告審查。
中央電視臺廣告部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廣告審查。
在廣告審查過程中,請代理公司按照《中央電視臺廣告部廣告審查暫行規定》的要求,提供關於投放廣告企業的資料和廣告內容中必要的説明資料。
代理公司提供的廣告帶要符合中央電視臺的技術標準。
中央電視臺廣告部的廣告審查實行三級審查制度,代理公司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在計劃投放的廣告播出前,要給廣告審查留出足夠的時間。
通過審查、可以播出的廣告,每條將獲得一個ID號,ID號是該條廣告在中央電視臺廣告部業務系統中的身份標誌,電腦系統將通過確認ID號播出廣告。
廣告內容通過審查後,應簽訂廣告播出版本合同才能播出,廣告播出版本合同將在業務系統中確定具體將要播出的廣告內容。廣告代理公司執已簽訂的中央電視臺廣告播放協議,到編播技術科辦理播出版本合同的簽訂業務。
其他廣告審查與播出業務的具體規定,請參照《中央電視臺廣告部廣告業務辦理指南》.
付款
中央電視臺嚴格執行“先交費,後播出”的原則。請各企業客戶及廣告代理公司在廣告播出前全部支付播放協議款項。
我臺目前的收款方式有兩種:現金支票、匯款。
中央電視臺收款帳號:
單位:中央電視臺 開戶行:工商銀行北京禮士路支行
用途:五科廣告費 賬號:0200003609088116975
地址:中國北京海淀區復興路11號
電話:68509506、68507405
請企業客戶和廣告代理公司及時付款,不要耽誤您的播出計劃。
監播
廣告實際播出中如出現異議,中央電視臺廣告部以第三方提供的監播記錄作為廣告播出與否的依據。
廣告部保存了中央電視臺所有頻道的監播記錄,但一般只對未播出的或存在異議的廣告出具監播核查。
廣告代理公司對於已經付款、已經列入播出計劃,但實際可能沒有播出的廣告,提出核查申請,經業務人員確認後,交廣告部監播科進行核查,並出具《廣告部廣告核查報告》。
請注意,代理公司一定要在已經交款之後,並在廣告計劃播出後的3個月之內對有異議的廣告進行核查,因為監播公司的圖像資料只保留3個月。
實際播出時間與計劃播出時間的差距在90分鐘之內的,一般視為正常播出,按中央電視臺廣告部的規定,將不再進行補償。
補償原則
一、時段廣告提前或延遲播出90分鐘以上,欄目廣告提前或延遲90分鐘以上播出,並出現廣告價值下降時,廣告部可以給予補償。
二、對已播出廣告有疑問,廣告公司申請監播核查的期限為自計劃播出之日起3個月內,超過該申請期限的,即視為廣告公司放棄相關補償權利,廣告部不能給予補償。
三、補償方式分為補播和退款。如出現播出時間、播出位置發生變化,廣告部首先考慮補播,補播不能實現時,再進行退款。
四、廣告補償的原則為價值對等原則,即給予補償的價值與出現錯漏播情況的廣告價值基本相等。
其他辦理業務過程中的有關規定,請參照《中央電視臺廣告部廣告業務辦理指南》。請隨時關注CCTV.COM或AD.CCTV.COM網站,廣告部的最新信息將及時奉上。
責編:小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