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 (記者 毛穎穎)“限塑令”實施一個多月以來,由商家免費提供的盛裝生鮮食品的“手撕袋”(塑料預包裝袋)使用量猛增。昨日,商務部、發改委、工商總局正式發佈“《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明確規定“手撕袋” 不得具有提攜功能。
“處理意見”明確指出用於裝盛生鮮等食品的塑料預包裝袋不得具有提攜功能,且須符合食品包裝相關標準。而除食品外,其他商品進入零售渠道前,由商品生産者提供、隨附於單件(組)商品,且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要求的塑料包裝袋可視為預包裝袋,同樣不得具有提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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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曹樹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