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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發銀行再遭多名客戶投訴

 

CCTV.com  2008年05月29日 14:22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江南時報  

    5月15日,本報曾報道了廣發銀行野蠻催款遭客戶投訴一事。日前,該銀行再次遭到客戶投訴。

  市民倪某近日來到本報反映,由於參加了廣發銀行和某通信公司合作的“信用消費送購機補貼”活動,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自己的身份證竟被人用來辦理了陌生的手機號碼,而自己竟要為該號碼産生的費用埋單。近半年來,他和其他4名同事一直被這樣莫名的遭遇困擾著。

  事件:參加活動惹來一身“債”

  5月14日,南京某公司員工倪某等人來到本報反映,2006年5月,廣發銀行的業務員李某上門推銷廣發銀行南京分行與某通信公司合作的“信用消費送購機補貼”業務。活動的前提是要先辦理廣發銀行的信用卡,活動期限為兩年,客戶先預估自己兩年內的手機話費,每個客戶名下最多可挂4個手機號碼,銀行送預估話費(4個號碼加起來)40%的購機券,憑券再到公司購買相應的手機。兩年後如預估話費沒有達到,銀行則在信用卡裏一次性將差額部分的2/5扣付給通信公司。倪某告訴記者,礙于李某是同事的朋友,連他在內的公司5名同事都辦理了廣發的信用卡。不久,他們陸續收到了由李某代為領取的4部手機。活動辦理完後,他們多次向李某索要參加該活動的協議書,但李某始終以各種理由搪塞。礙于同事的情面,同時手機已經拿到,他們便沒有再追究下去。

  然而,2007年底,倪某等人陸續接到廣發銀行的來電,説要從他們的信用卡裏扣錢,這令他們很是不解:活動不是還沒到期嗎?於是他們趕緊來到位於長江路上的南京廣發銀行信用卡部,查詢的結果令他們大吃一驚:在5個人的名下,竟然挂有8個陌生的號碼,協議消費的金額達到了2萬多元。進一步查詢後得知,有人冒用5人的信用卡和身份證,在活動期間辦理了手機卡並領取了手機,同時還查出,他們提供給李某的手機號碼也存在著實際預估話費金額與辦理金額不相符的情況。此外,經調查,這8個陌生的手機號碼,有的目前還在使用,有的已經銷號。

  疑問:多份簽名酷似一人筆跡

  倪某告訴記者,這樣的狀況令他們始料未及,他們這才想起來要求銀行提供當初辦理業務時的相關協議。倪某指著一份以他的名義辦理的廣發銀行信用卡客戶委託書複印件告訴記者,委託書上尾號為6898的手機號碼並不是他本人的,至於這個號碼是誰的,他也不清楚,而委託書最下方的持卡人簽名也不是他本人簽的。記者發現,倪某提供的幾份日期為2006年7月的不同客戶的委託書複印件上的簽名,都酷似同一人的筆跡。

  面對這樣的狀況,倪某等人要求銀行查清此事,銀行工作人員表示會去調查。倪某告訴記者,他們等了很久,得到的答覆是:此事不是銀行的工作人員幹的,可能是通信公司有人在違規操作,讓他們去通信公司調查調查。無奈之下,倪某等人又來到某通信公司位於虎踞路的營業廳。該營業廳一位大堂經理在聽了事情的原委後,表示要調查此事並做了相關記錄。但倪某等人一等再等,卻遲遲沒有等到任何消息。

  現狀:銀行要求按照協議執行

  今年春節後,倪某等人再次找到該通信公司,這次得到的答覆是,公司已發現多起類似事件,將統一進行處理,讓倪某等人再等等。這一等就是“五一”節後,倪某告訴記者,後來通信公司竟然將此事移交給當初為他們辦理這項業務的業務經理葛某來處理。眼下,葛某和廣發的業務員李某互相推脫,都説此事是對方幹的,與自己和公司無關。與倪某一道前來的同事施某向記者出示了葛某給她發來的短信,內容是:“廣發銀行這樣類似的事情已經發生很多筆了,當時有很多廣發業務員拿用戶的信用卡套取手機,現在很多業務員都已經辭職,廣發銀行現在一直就在推諉用戶。”無奈之下,他們又找到兩家公司,要求對方給他們一個最終的答覆,但雙方都表示,倪某等人辦理業務的資料都是齊全的,要求他們按照協議來執行。

  倪某告訴記者,面對這樣的狀況,他們想到了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但由於事發後,廣發銀行和通信公司都拒絕提供相關材料,這讓他們手中無任何證據,即便有了證據,還牽涉到筆跡鑒定問題。況且,目前銀行還沒有從他們的信用卡中扣取相關費用。因此,律師建議他們等到銀行從他們的信用卡中扣了錢後再向法院起訴。

  最後,倪某無奈地告訴記者,眼看著活動很快就要到期了,眼下他們擔心的是,如果他們不歸還這筆本不應由他們歸還的費用,勢必會影響今後自己在銀行系統內的個人信用,而一旦上了銀行內部的“黑名單”,對他們今後買房貸款等問題將極為不利。

  銀行:到期前會給出具體説法

  5月19日,就倪某反映的情況,記者致電南京廣發銀行信用卡部的謝經理進行核實。謝經理在電話裏告訴記者,事情發生後,公司一直在積極處理此事,目前也正在調查中,不可能貿然從用戶的信用卡中扣款。但倪某等人辦理該項業務的所有手續都符合流程,到期如不出現問題,公司將按照協議要求,從相關客戶的信用卡中扣取差額部分的2/5費用給通信公司。對於倪某提出的委託書上的簽名均不是他們本人簽名的問題,謝經理表示,筆跡認定不是他們的責任,如果客戶有疑義的話,可以通過司法途徑來解決。謝經理同時表示,在協議到期之前,公司會給倪某等人一個具體的説法。而對於通信公司員工葛某所説的“廣發業務員拿客戶的信用卡套取手機”一事,謝經理矢口否認。

  5月27日,記者就此事向廣發銀行廣州總部作了反映,接電話的客服小姐表示,現在值班經理比較忙,會在兩個小時內給記者回復。下午3:30,廣發銀行總部客服部門一名姓孟的負責人給記者打來電話,在聽了記者的情況反映後,這位負責人表示,她也是第一次聽説此事,將立即向有關部門反映予以確認,並儘快給記者回復。記者表示,可以先將有關文字材料傳真過去,但對方表示,該部門目前只接受電話投訴和諮詢,暫不接受傳真。

  昨天上午11點前,記者接到南京廣發銀行信用卡部謝經理的電話,謝經理在電話裏表示,由於此事已過去近兩年,其中涉及到的流程比較多,目前通信公司正積極配合他們調取當初的相關協議,具體調查還需要一個過程,一旦有了處理結果,會及時告之記者。本報也將繼續關注此事的進展。

責編:曹樹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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