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過戶,賣房人擔心拿不到房款;先付款,買房人則擔心拿不到産權。今後,二手房買賣雙方不必再為這些問題困擾,滄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行滄州市中心支行日前聯合推出《滄州市存量房網上交易和結算資金管理辦法》,指定交易保證機構設專門賬戶代收買方應付的交易資金,並在交易完成後,按約定向賣方代付應得交易資金,確保房産交易過程中“錢證兩清”。
根據規定,經紀機構從事存量房經紀業務前,應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申請辦理網上用戶認證手續。房地産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在仲介服務過程中不得從事交易資金的代收代付業務。
《辦法》將於3月1日起正式施行,目前,已在産權交易大廳開始試運行,並設定了專門的網簽窗口。(崔鳳榮)
責編: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