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長單簽約認購階段的銷售程序
1. 銷售規則公佈:
客戶可通過中央電視臺廣告經營管理中心的互聯網主頁(網址為1118.cctv.com)查看並下載。
2. 申請表下載:
公佈時間:2011年9月21日上午9:00
公佈方式:通過中央電視臺廣告經營管理中心的互聯網主頁(網址為1118.cctv.com)進行公佈。客戶可以通過上述網址下載。
申請表分為兩種,《中央電視臺2012年簽約認購廣告産品優先續約申請表》和《中央電視臺2012年簽約認購廣告産品認購申請表》。
3. 申請表的填寫規定:
1) 申請表必須通過中央電視臺廣告經營管理中心的互聯網主頁(網址為1118.cctv.com)下載後打印使用。
2) 企業可以向廣告代理公司頒發有企業蓋章的專項授權委託書(需註明委託廣告代理公司申請的廣告項目),委託廣告代理公司填寫申請表,並加蓋廣告代理公司的公章。如果企業暫時沒有確定廣告代理公司,也可由企業填寫申請表,並加蓋企業公章。
3) 企業在申請一個廣告項目時,只能委託一家廣告代理公司。
4) 每張申請表只能填寫一個廣告項目。
5) 申請表的填寫內容不得塗改。
6) 企業在申請優先續約項目時,必須使用《中央電視臺2012年簽約認購廣告産品優先續約申請表》。
7) 《中央電視臺2012年簽約認購廣告産品認購申請表》中填寫的廣告規格和廣告投放週期需與《中央電視臺2012年黃金資源廣告招標簽約認購類産品手冊》一致,否則視為無效。
8) 申請表一式兩份,需分別加蓋公章。
9) 申請表上的受理時間由中央電視臺廣告經營管理中心受理人填寫,以受理人接收申請表的時間為準。
4. 申請表的受理規定:
受理時間:2011年9月21日上午9:00開始
每個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8:00
受理地點:
1. 2011年9月21日至9月23日,中央電視臺廣告經營管理中心第一會議室
2. 2011年9月26日起,中央電視臺廣告經營管理中心監審部監播科
受理人:中央電視臺廣告經營管理中心監審部監播科相關工作人員
受理規定:
1) 企業可委託其廣告代理公司辦理申請表受理手續,受企業委託的廣告代理公司需持有加蓋企業公章的專項授權委託書(需註明委託廣告代理公司申請的廣告項目);如企業暫時沒有廣告代理公司,也可由企業派代表直接到中央電視臺廣告經營管理中心辦理申請表受理手續。
2) 申請表以及企業委託書的原件或傳真件均視為有效。
3) 受理手續的流程:
i) 企業委託的廣告代理公司(或企業)代表將加蓋公章的申請表(一式兩份)遞交中央電視臺廣告經營管理中心受理人,廣告代理公司需同時遞交企業加蓋公章的委託書。
ii) 由中央電視臺廣告經營管理中心受理人在申請表上填寫實際接收日期和時間,並由受理人和廣告代理公司(或企業)代表共同簽字確認,一式兩份,中央電視臺廣告經營管理中心和廣告代理公司(或企業)各執一份。
5. 申請確認的規定:
申請確認時間:
1) 優先續約客戶確認日期:2011年9月21日至2011年9月30日;
2) 大客戶優先認購確認日期:2011年10月8日至2011年10月18日;
3) 其他客戶長單認購確認日期:2011年10月19日至2011年10月29日。
申請確認的規定:
1) 在上述日期內,由中央電視臺廣告經營管理中心相關客戶服務人員按照申請表上註明的受理時間先後順序,以電話方式通知廣告代理公司,並將《中央電視臺2012年簽約認購廣告産品合同簽訂通知單》傳真至廣告代理公司。
2) 廣告代理公司需在《中央電視臺2012年簽約認購廣告産品合同簽訂通知單》回執上簽字蓋章,並在1個工作日內傳真至中央電視臺廣告經營管理中心相關客戶服務人員。
3) 廣告代理公司須在回執之後的3個工作日內,到中央電視臺廣告經營管理中心辦理合同簽訂手續,在合同簽訂之後的5個工作日內,每份合同支付定金100萬元,按相關規定在廣告執行之前支付廣告款。如未按規定時間支付定金,中央電視臺廣告經營管理中心將取消其廣告資源的擁有權。
本規則最終解釋權歸屬中央電視臺廣告經營管理中心
責編:王燕